永安药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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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162]号)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00元。截止2010年2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2,85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184.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65.15万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2-0005号《验资

报告》。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0]25号),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439.16

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439.16万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650,903.96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843,601.71元,支出银行手续费991.70元,将部分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6,811,167.41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354.61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8,354.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3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

《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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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

2011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药业”,

现更名为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牛磺酸下游系列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雅安药业与国信证券、中国民生

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雅安药业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

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允许上市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2014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牛磺

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向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追

加投资1,462.96万元。根据议案,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以内部往来的方式向永安康健药

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健”)拨付募集资金1,100.00万元,永安康健原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收入362.96万元。2014年公司已向永安康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

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拨付募集资金1,100.00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良好。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0511014210007739 28,354.61 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开户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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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账号:0511014160003312

注销日期:2013 年 6 月

(2)开户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冈城区支行

账号:563857539964

注销日期:2015 年 1 月

(3)开户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潜江支行营业部

账号:579457540401

注销日期:2015 年 1 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募资金项目“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生

产项目”终止实施。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2 万吨焦亚硫

酸钠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754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

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计划在公司现有的亚硫酸氢钠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20000T焦亚硫酸钠

生产线项目,充分利用现有亚硫酸氢钠的生产线的生产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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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拟投资7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80万元,项目流动资金174万元。该项目已按投资

计划建设实施,并于2011年6月30日达到可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

入金额540.78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安装工程等;未使用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为213.22

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终止焦亚硫酸钠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自焦亚硫酸钠项目建成后,该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行,若投入生产,项目将发生亏损。公

司运行该项目的内外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相关设备亦一直未投入生产,导致相关

资产闲置。目前,进一步对焦亚钠项目投入在经济上已不具有可行性。为盘活资产,公司终止

实施该项目,相关的通用设备将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线,尽量减少损失。

(三)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的用途

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永久性的补充

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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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69,104.31 465.09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3.22 61,408.9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31%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向 分变更) 效益 大变化

年产 10,000 吨

球形颗粒牛磺 否 15,000.00 15,000.00 — 11,785.51 78.57 2010-12-31 2,236.68 否 否

酸项目

酒精法生产环

氧乙烷(牛磺

否 18,000.00 18,000.00 — 18,000.00 100 2013-6-1 -3,299.08 否 否

酸配套原料)

项目

牛磺酸下游系

列产品生产建 是 10,000.00 11,462.96 465.09 11,475.71 100.11 2014-9-15 -1,354.43 否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43,000.00 44,462.96 465.09 41,261.22 —— —— -2,416.83 — —

小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超募资金投向 力,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计划使用 20,854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

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

酒精法生产环

氧乙烷(牛磺

否 20,100.00 20,100.00 — 19,606.95 97.55 2013-6-1 —— 否 否

酸配套原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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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年产 2 万吨焦

亚硫酸钠生产 否 754.00 754.00 — 540.78 71.72 2011-6-30 —— 否 是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 20,854.00 20,854.00 — 20,147.73 —— —— —— — —

小计

合 计 —— 63,854.00 65,316.96 465.09 61,408.95 —— —— -2,416.83 — —

1、“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环氧乙烷项目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及

市场价格低于预期导致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2、“年产 10,000 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低于预期,从而影响本项目的效益。

3、“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收益,主要是由于该项目产品刚进入市场,产销量未达到预期规模,从而

影响本项目的效益。

“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项目”建成后,焦亚硫酸钠市场价格持续下行,若投入生产,项目将发生亏损,故相关设备亦一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投入生产,导致相关资产闲置,进一步对焦亚钠项目投入在经济上已不具有可行性,为盘活资产,公司已终止实施该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 20,854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

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酸配套原料)项目已完工投产,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一直未投入生产,公司已终止实施该项目。

其余超募资金及其理财收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久性的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现更名为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522.0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年产 10,000 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发生节余 3,214.49 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土建投资节约了部分支出及通过加强供应、

生产及销售管理,该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支出减少等。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发生节余 493.04 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部分支出减少。

“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项目”发生节余 213.22 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是设备投资节余及项目流动资金未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后续支出;已经完工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经批准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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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报告期实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 际投入金额 进度(3)=(2)/(1) 益 预计效益

(2) 期 生重大变化

永久性的补充 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

213.22 213.22 100% —— —— —— 否

流动资金 生产项目

合计 —— 213.22 213.22 100% —— —— —— ——

变更原因详见《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四条第(三)款。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4 年 10 月 27 日和 201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具体信息披露见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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