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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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2

现金流量表 3

股东权益变动表 4

财务报表附注 5-7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6)第 350ZA0039 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三钢闽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钢闽光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钢闽光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宏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瑞生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五、1 1,035,389,761.58 1,104,831,230.28 短期借款 五、18 2,097,000,000.00 2,29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产 的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五、2 60,044,801.63 401,543,368.49 应付票据 五、19 681,024,650.82 -

应收账款 五、3 4,870,353.15 6,371,510.60 应付账款 五、20 802,028,071.01 986,285,921.50

预付款项 五、4 264,114,390.85 157,339,180.46 预收款项 五、21 460,584,156.02 714,266,436.03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五、22 64,226,416.42 82,406,340.85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五、23 4,682,238.05 12,808,994.89

其他应收款 五、5 17,594,850.46 22,459,904.93 应付利息 五、24 40,357,572.22 42,524,072.22

存货 五、6 847,023,328.17 1,255,779,419.03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应付款 五、25 43,642,125.50 33,503,216.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68,040,200.89 152,289,257.34 动负债

五、26 - 40,908,082.7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2,297,077,686.73 3,100,613,871.13 流动负债合计 4,193,545,230.04 4,203,703,064.8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8 60,359,515.32 213,841,822.36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五、27 995,496,726.51 994,276,849.52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五、28 - -

长期股权投资 五、9 134,142,982.02 137,836,692.5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五、29 272,961,542.22 238,226,670.93

投资性房地产 五、10 242,940.04 -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五、11 4,178,104,988.77 4,350,415,335.63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五、12 2,288,591.91 138,253,506.78 递延收益 五、30 10,015,170.92 4,958,333.32

工程物资 五、13 4,881,933.55 4,670,842.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6 836,897.99 -

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31 2,242,196.17 2,542,458.37

生产性生物资产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1,552,533.81 1,240,004,312.14

油气资产 负债合计 5,475,097,763.85 5,443,707,376.97

无形资产 五、14 10,056,190.85 8,263,575.12 股东权益:

开发支出 股本 五、32 534,700,000.00 534,700,000.00

商誉 资本公积 五、33 706,185,114.70 706,185,114.70

长期待摊费用 五、15 5,582,307.54 8,337,708.44 减:库存股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6 390,896,385.83 43,758,041.93 其他综合收益 五、34 -40,452,025.99 -30,305,206.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7 40,486,145.16 30,868,127.1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5 330,020,476.15 330,020,476.15

未分配利润 五、36 118,568,339.01 1,052,551,761.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27,041,980.99 4,936,245,652.05 股东权益合计 1,649,021,903.87 2,593,152,146.21

资产总计 7,124,119,667.72 8,036,859,523.1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124,119,667.72 8,036,859,523.18

法定代表人: 黎立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海

1

利润表

2015 年度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五、37 12,541,945,511.81 18,022,318,643.31

减:营业成本 五、37 13,104,292,625.03 17,455,207,596.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38 28,137,303.40 60,362,204.26

销售费用 五、39 49,089,436.82 44,069,116.32

管理费用 五、40 187,137,269.73 175,622,387.16

财务费用 五、41 210,988,466.07 246,820,420.15

资产减值损失 五、42 228,666,020.11 11,814,972.6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45,235.17 9,412,240.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693,710.50 9,412,240.1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69,510,844.52 37,834,185.91

加:营业外收入 五、44 2,993,931.08 5,636,295.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五、44 181,784.26 57,363.44

减:营业外支出 五、45 8,137,394.95 9,115,689.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五、45 8,137,394.95 8,886,123.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74,654,308.39 34,354,791.88

减:所得税费用 五、46 -346,017,885.99 2,402,086.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8,636,422.40 31,952,705.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146,819.94 -30,305,206.0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46,819.94 -30,305,206.05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10,146,819.94 -30,305,206.05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38,783,242.34 1,647,499.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74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黎立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海

2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度

会企 03 表

编制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66,606,258.50 11,712,566,453.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7 21,530,181.39 21,975,39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88,136,439.89 11,734,541,845.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051,687,559.10 9,032,915,098.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99,627,248.33 727,137,114.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4,860,451.54 493,014,698.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7 337,846,408.53 114,386,952.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74,021,667.50 10,367,453,863.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114,772.39 1,367,087,981.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8,475.33 29,4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706.20 1,556,698.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6,181.53 30,956,698.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8,776,773.53 97,597,779.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776,773.53 97,597,77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220,592.00 -66,641,081.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97,000,000.00 2,5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7,000,000.00 2,5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1,000,000.00 3,033,104,221.8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0,127,304.12 213,746,697.0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7 41,208,344.97 141,286,56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42,335,649.09 3,388,137,486.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335,649.09 -798,137,486.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7,264.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9,441,468.70 501,682,149.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4,831,230.28 603,149,080.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5,389,761.58 1,104,831,230.28

法定代表人: 黎立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海

3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 年度 会企 04 表

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减 减

专 专

: :

项 目 项 其他综合收 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储 益 储

存 存

备 备

股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30,305,206.05 - 330,020,476.15 1,052,551,761.41 2,593,152,146.21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 - 349,456,620.08 1,201,406,051.41 2,791,747,786.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19,436,143.93 -174,925,295.44 -194,361,439.37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30,305,206.05 - 330,020,476.15 1,052,551,761.41 2,593,152,146.21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 - 330,020,476.15 1,026,480,755.97 2,597,386,346.8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 - -10,146,819.94 - - -933,983,422.40 -944,130,242.34 - - - -30,305,206.05 - - 26,071,005.44 -4,234,200.61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146,819.94 -928,636,422.40 -938,783,242.34 -30,305,206.05 31,952,705.44 1,647,499.3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的金额

- -

3.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5,347,000.00 -5,347,000.00 - - - - - - -5,881,700.00 -5,881,7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股东的分配 -5,347,000.00 -5,347,000.00 -5,881,700.00 -5,881,700.00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 -

的变动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以负号填

列)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40,452,025.99 - 330,020,476.15 118,568,339.01 1,649,021,903.87 534,700,000.00 706,185,114.70 - -30,305,206.05 - 330,020,476.15 1,052,551,761.41 2,593,152,146.21

法定代表人:黎立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海

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1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

号”文批准,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厦门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

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现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

司)以及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等九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26 日,股本总额 43,4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人民币 43,47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 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07)1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1 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6.00 元,发行后本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53,470.00 万元。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07 年 1 月 26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三钢闽光”,证券代码为“002110”。目前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3,470.00 万元,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法定代表人:

黎立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焦化厂、烧结厂、

炼铁厂、炼钢厂、棒材轧钢厂、高线厂、废钢处理公司、销售公司、原燃料采购公

司、设备材料采购公司等二级单位,质量计量部、基建技改部、证券事务部、人力资

源部、财务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部等部门,2 个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钢铁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炼铁;炼钢;炼焦;黑色金属铸

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结构、氮肥制造;危

险化学品生产;煤炭、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材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再生物资

回收;燃气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对外贸

易;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钢铁技术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产品:螺纹钢、板材、制品盘圆、建筑盘螺、建筑盘圆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9)。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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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

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

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

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

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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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

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

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

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

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8。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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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

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

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

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

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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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

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

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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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

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销售货款 资产类型 账龄分析法

保证金、公司员工

资产类型 其他方法

暂借款项与备用金

其他 资产类型 账龄分析法

A、对销售货款和其他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5 年 70 70

5 年以上 100 100

B、对保证金、公司员工暂借款项与备用金组合,由于公司保证金、员工暂借款项与备

用金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很小,故本公司对该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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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材料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

商品(产成品)、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

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

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

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

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

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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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

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

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

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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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

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

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

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

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

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

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

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

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

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

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5。

1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

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

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5。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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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

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3或 5 2.71-4.85

机器设备 13-18 3或 5 5.28-7.46

运输工具 7-9 3或 5 10.56-13.86

电子及办公设备 5-7 3或 5 13.57-19.4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

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5。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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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

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

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

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4、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5。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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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

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

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计算机软件 10 年 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

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5。

17、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方法如

下:

类别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直线法 10 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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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类别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广告牌制作维护费 直线法 3年

18、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

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

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

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

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控

制在上年度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 5%以内,并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状况自主调整。本

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为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基金集体账户和为每位计划参加人建

立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

理。本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

企业年金进行分配。本公司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

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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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

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

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

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

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

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

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

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

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

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

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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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

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

的账面价值。

20、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

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

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

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

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销售商品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商品移交给客户,即完成主要

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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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

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

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

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

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

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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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

(2)对于与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

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

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套期会计

在初始指定套期关系时,本公司正式指定相关的套期关系,并有正式的文件记录套期

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其内容记录包括载明套期工具、相关被套期项目或

交易、所规避风险的性质,以及公司如何评价套期工具抵销被套期项目归属于所规避

的风险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有效性。本公司预期该等套期在抵销公允价值变动方

面高度有效,同时本公司会持续地对该等套期关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定在其被

指定为套期关系的会计报告期间内确实高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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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期,但

因不符合上述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符合套期会计严格标准的套期按照本公司下述的政策核算。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本公司的已确认资产及负债、未确认的承诺,或这些项目中某部

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其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归属于某一特定风险并且会影

响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套期,根据归属于被套期项目所规避的风险所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工具则进行公允价值

重估,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中的被套期项目,若该项目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则采用套期会计

对其账面价值所产生的调整金额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任何对被套期金

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的调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可以在调整起

开始进行,但不应迟于被套期项目停止就所规避的风险调整其公允价值的时间。

当未确认的承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则归属于该承诺所规避的风险的公允价值累计

后续变动,应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及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售出、终止或被行使,或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件,又

或本公司撤销套期关系的指定,本公司将终止使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

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公司的损

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股东权益,属于无效套

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当被套期现金流量影响当期损益时,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

入当期损益。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被行使,或者套期关系不再

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或损失暂不转出,直至预期交

易实际发生。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的

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5、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资

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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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

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

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6、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文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

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6)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

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

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

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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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

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

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

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离退休人员及内退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

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其

他因素。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3 或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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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自用房产原值(含土地款)的 75% 1.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企业所得税(注) 应纳税所得额 25

注:福州分公司、厦门分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经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认定福建省 2012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3]11 号),本公司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3 年,证书编号:GF201235000091。本公司 2015 年度按 15%优

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81,556.58 90,521.63

银行存款 825,308,205.00 1,104,740,708.65

其他货币资金 210,000,000.00 --

合 计 1,035,389,761.58 1,104,831,230.28

年末,除承兑汇票保证金 21,000 万元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

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票据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60,044,801.63 401,543,368.49

(1)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00,951,747.42

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

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

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本公司仍将对持票人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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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年末数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918,374.22 68.05 10,918,374.2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销售货款 5,126,687.53 31.95 256,334.38 5.00 4,870,353.15

组合小计 5,126,687.53 31.95 256,334.38 5.00 4,870,353.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6,045,061.75 100.00 11,174,708.60 69.65 4,870,353.15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年初数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918,374.22 61.95 10,918,374.2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销售货款 6,706,853.28 38.05 335,342.68 5.00 6,371,510.60

组合小计 6,706,853.28 38.05 335,342.68 5.00 6,371,510.6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7,625,227.50 100.00 11,253,716.90 63.85 6,371,510.60

说明:

①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福业钢铁有

10,918,374.22 10,918,374.22 100.00 见:说明

限公司

说明:2012 年 7 月 31 日,上海福业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业”)以本公司

的名义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承兑汇票

贴现合同》,同日开出一张以本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1,1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3 年 1

月 31 日的商业承兑汇票,并向平安银行申请贴现。平安银行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将贴现

款 1,100 万元划入本公司的账户。本公司收到货款后,按销售合同约定发货。2013 年 1

月 31 日汇票到期后,上海福业拒绝付款。平安银行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支付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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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额 1,100 万元及罚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2013 年 10 月经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3)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 4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向平安银

行支付汇票金额 1,100 万元及罚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89,848.00 元。

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履行“(2013)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 427 号”《民事判

决书》向平安银行支付了汇票金额 1,100 万元、罚息 1,003,566.67 元、财产保全费 7,000

元及一审诉讼相关费用 89,848.00 元。

2014 年 9 月本公司不服民事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4 年 12 月 8 日

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民五(商)申字第 60 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上海福业为上述 1,1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应该承担票据到期向平安银行付款义

务。本公司做为票据受益人,在履行了向平安银行付款的义务后,有权向上海福业行

使再追索权。2014 年 4 月本公司与上海福业达成调解协议:上海福业应向本公司支付

货款 1,100 万元及相应的罚息 1,003,566.67 元;如逾期以总额 12,190,262.67 元为基数,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 130%计付利息;上海福业应向本公司支付诉讼费及保全费共计

186,696.00 元;林建业、黄金华作为担保人,在上述两项金额共计 12,190,262.67 元的范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鉴于上海福业、林建业、黄金华的资产已设定抵押权且遭多家法

院轮候查封,该款项追偿的比例及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将应收上海福业款项余额

10,918,374.22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5,126,687.53 100.00 256,334.38 5.00 4,870,353.15

(续)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6,706,853.28 100.00 335,342.68 5.00 6,371,510.60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 79,008.30 元。

(3)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度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4,989,463.95 元,占应收账款年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3.4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11,121,928.71 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63,008,541.51 99.58 156,765,045.38 99.64

1至 2年 621,259.26 0.24 502,335.08 0.32

2至 3年 460,790.08 0.17 5,800.00 0.00

3 年以上 23,800.00 0.01 66,000.00 0.04

合 计 264,114,390.85 100.00 157,339,180.46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257,319,748.95 元,占预付款

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7.44%。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年末数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其中:保证金、员工暂借款

424,612.31 2.30 424,612.31

及备用金等

其他组合 18,073,937.18 97.70 903,699.03 5.00 17,170,238.15

组合小计 18,498,549.49 100.00 903,699.03 4.89 17,594,850.4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8,498,549.49 100.00 903,699.03 4.89 17,594,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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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

年初数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其中:保证金、员工暂借款

17,041,599.36 74.92 17,041,599.36

及备用金等

其他组合 5,703,479.55 25.08 285,173.98 5.00 5,418,305.57

组合小计 22,745,078.91 100.00 285,173.98 1.25 22,459,904.9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2,745,078.91 100.00 285,173.98 1.25 22,459,904.93

说明: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列示如下:

年末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18,073,937.18 100.00 903,699.03 5.00 17,170,238.15

(续)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5,703,479.55 100.00 285,173.98 5.00 5,418,305.57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18,525.05 元;本年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情况。

(3)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年度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民生银行强制划款 13,111,237.61 --

保证金 -- 15,037,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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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代垫款 4,961,366.70 5,583,920.17

备用金 424,612.31 2,004,281.16

其他 1,332.87 119,559.38

合计 18,498,549.49 22,745,078.91

(5)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期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比例(%)

中国民生银行股 民生银行强制

13,111,237.61 1 年以内 70.88 655,561.88

份有限公司 划款

三明市永达物资

代垫款 440,133.00 1 年以内 2.38 22,006.65

贸易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粤

代垫款 745,193.70 1 年以内 4.03 37,259.69

星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新慧烈实业

代垫款 390,072.10 1 年以内 2.11 19,503.61

有限公司

上海展志钢材加

代垫款 422,083.30 1 年以内 2.28 21,104.17

工配送有限公司

合 计 -- 15,108,719.71 -- 81.68 755,436.00

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13,111,237.61 元,形成原因详

见本附注十之 2 所述。

6、存货

(1)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85,568,009.58 47,662,617.90 337,905,391.68 572,614,017.05 - 572,614,017.05

自制半成品 79,839,388.39 2,791,633.86 77,047,754.53 110,028,851.52 149,839.58 109,879,011.94

库存商品 240,468,905.63 21,306,170.52 219,162,735.11 332,283,826.90 3,921,634.10 328,362,192.80

委托加工物资 57,906,292.19 2,883,774.04 55,022,518.15 75,712,058.07 402,951.26 75,309,106.81

辅助材料 158,008,536.59 123,607.89 157,884,928.7 169,738,698.32 123,607.89 169,615,090.43

合 计 921,791,132.38 74,767,804.21 847,023,328.17 1,260,377,451.86 4,598,032.83 1,255,779,4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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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存货种类 年初数 年末数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 47,662,617.90 - 47,662,617.90

自制半成品 149,839.58 2,791,633.86 149,839.58 2,791,633.86

库存商品 3,921,634.10 21,306,170.52 3,921,634.10 21,306,170.52

委托加工物资 402,951.26 2,883,774.04 402,951.26 2,883,774.04

辅助材料 123,607.89 - - 123,607.89

合 计 4,598,032.83 74,644,196.32 4,474,424.94 74,767,804.21

存货跌价准备(续)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 本年转回或转销

存货种类

具体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原材料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上年计提跌价准备存货本

自制半成品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年已销售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上年计提跌价准备存货本

库存商品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年已销售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上年计提跌价准备存货本

委托加工物资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年已销售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辅助材料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待抵扣进项税 68,040,200.89 152,289,257.34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20,439,615.32 160,080,100.00 60,359,515.32 220,439,615.32 6,597,792.96 213,841,822.36

其中:按成本计量 220,439,615.32 160,080,100.00 60,359,515.32 220,439,615.32 6,597,792.96 213,841,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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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本年

被投资单位 本年 本年 本年 单位持股 现金

年初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年末

增加 减少 减少 比例(%) 红利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天蓝能源发展有限 29,859,515.32 29,859,515.32 13.33

公司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

10,000,000.00 10,000,000.00 6,597,792.96 3,402,207.04 10,000,000.00 5.5556

公司

丰城新高焦化有

10,500,000.00 10,500,000.00 3.00

限公司

鞍钢冷轧钢板(莆

150,080,100.00 150,080,100.00 150,080,100.00 150,080,100.00 10.00

田)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许昌首山焦化有限 20,000,000.00 20,000,000.00 6.87

公司

合 计 220,439,615.32 220,439,615.32 6,597,792.96 153,482,307.04 160,080,100.00 --

说明:各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未披露其公允价值。

(3)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年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6,597,792.96

本年计提 153,482,307.04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本年减少 -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160,080,100.00

说明:

(1)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连年亏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资不抵债,经减值测

试,本公司对该笔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0,000,000.00 元。

(2)因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钢铁产品价格跌幅较大,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莆田鞍钢”)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莆田鞍钢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起全

面停产。基于莆田鞍钢严重亏损且已停产,本公司聘请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

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评估公司”)对该项投资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可变现价值进行估值。根据中兴评估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咨字(2015)第 3001

号”股权价值估值报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对莆田鞍钢投资可变

现价值为零元,本公司对该笔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50,080,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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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9、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

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其他 计提 年末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宣告发放现金 其 年末

权益 减值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股利或利润 他 余额

变动 准备

①联营企业

福建省闽光

新型材料有 24,646,890.54 108,906.01 24,755,796.55

限公司

福建天尊新

材料制造有 22,001,313.74 -15,738,159.72 6,263,154.02

限公司

福建三钢国

91,188,488.24 11,935,543.21 103,124,031.45

贸有限公司

合计 137,836,692.52 -3,693,710.50 134,142,982.02

10、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414,281.84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414,281.8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14,281.84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171,341.80

(1)计提或摊销 8,608.30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增加 162,733.50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2)其他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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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4.期末余额 171,341.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2)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42,940.04

2.期初账面价值 -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 年初余额 1,888,573,691.77 5,718,054,008.36 17,285,245.91 24,078,657.78 7,647,991,603.82

2.本年增加金额 69,207,882.39 196,472,210.59 2,020,731.35 8,327,542.21 276,028,366.54

(1)购置 - 6,670,970.20 1,145,530.11 317,799.16 8,134,299.47

(2)在建工程转

69,207,882.39 189,801,240.39 144,875.25 259,153,998.03

(3)其他增加 - - 875,201.24 7,864,867.80 8,740,069.04

3.本年减少金额 3,947,415.20 43,528,769.64 927,100.68 370,120.92 48,773,406.44

(1)处置或报废 3,764,467.44 34,971,648.36 927,100.68 370,120.92 40,033,337.40

(2)其他减少 182,947.76 8,557,121.28 8,740,069.04

4.年末余额 1,953,834,158.96 5,870,997,449.31 18,378,876.58 32,036,079.07 7,875,246,563.92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638,701,487.65 2,622,050,619.15 13,194,810.98 18,125,527.76 3,292,072,445.54

2.本年增加金额 62,401,404.39 364,403,742.01 1,177,547.48 3,652,633.59 431,635,327.47

(1)计提 62,401,404.39 364,403,742.01 1,177,547.48 3,652,633.59 431,635,327.47

(2)其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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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合 计

3.本年减少金额 676,632.55 30,189,010.97 883,005.42 321,371.57 32,070,020.51

(1)处置或报废 676,632.55 30,189,010.97 883,005.42 321,371.57 32,070,020.51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700,426,259.49 2,956,265,350.19 13,489,353.04 21,456,789.78 3,691,637,752.50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625,212.49 2,878,610.16 5,503,822.65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2,625,212.49 2,878,610.16 5,503,822.65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250,782,686.98 2,911,853,488.96 4,889,523.54 10,579,289.29 4,178,104,988.77

2.年初账面价值 1,247,246,991.63 3,093,124,779.05 4,090,434.93 5,953,130.02 4,350,415,335.63

说明:其他增加和其他减少原因主要系部分固定资产的资产类别在本年度有所调整。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变频节电改造工程 - - 13,744,221.07 13,744,221.07

焦炉煤气(上升

管)显热回收技术 - - 12,941,538.42 12,941,538.42

开发与应用

福建三钢二炼钢钢

包全过程加揭盖技 - - 6,484,615.41 6,484,615.41

改工程

三钢一炼钢半干法

- - 5,387,250.82 5,387,250.82

改造工程

烧结烟气循环利用

- - 4,993,909.18 4,993,909.18

节能改造工程

二炼钢5万煤气柜

- - 4,634,071.86 4,634,071.86

大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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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80平方米烧结机

- - 4,233,482.19 4,233,482.19

尾除尘器改造工程

零星工程 2,288,591.91 2,288,591.91 85,834,417.83 85,834,417.83

合计 2,288,591.91 2,288,591.91 138,253,506.78 138,253,506.78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利息资 其中:本 本年利

其他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本化累 年利息资 息资本 年末数

减少

计金额 本化金额 化率%

A B C D E=A+B-C-D

焦炉煤气(上升

管)显热回收技术 12,941,538.42 3,515,572.07 16,457,110.49 -

开发与应用

三钢闽光股份公司

13,744,221.07 343,249.00 14,087,470.07 -

变频节电改造

重大在建工程合计 26,685,759.49 3,858,821.07 30,544,580.56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工程投入占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预算比例%

焦炉煤气(上升管)显热

19,800,000.00 83% 完工 自筹

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

三钢闽光股份公司变频节

15,000,000.00 94% 完工 自筹

电改造

重大在建工程合计 34,800,000.00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年末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形,故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3、工程物资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专用材料 2,132,589.06 2,239,536.02

专用设备 2,749,344.49 2,431,306.13

小计 4,881,933.55 4,670,842.15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合 计 4,881,933.55 4,670,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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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4、无形资产

项目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3,660,298.62 13,660,298.62

2.本年增加金额 3,134,622.64 3,134,622.64

(1)购置 3,134,622.64 3,134,622.64

(2)内部研发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16,794,921.26 16,794,921.26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5,396,723.50 5,396,723.50

2.本年增加金额 1,342,006.91 1,342,006.91

(1)计提 1,342,006.91 1,342,006.91

(2)其他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6,738,730.41 6,738,730.4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0,056,190.85 10,056,190.85

2.年初账面价值 8,263,575.12 8,263,575.12

15、长期待摊费用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三明青海湖文化体育

333,333.40 - 229,166.63 - 104,166.77

传播有限公司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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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炼钢厂经营性租入固

8,004,375.04 - 2,668,125.00 - 5,336,250.04

定资产改良支出

福州临时活动板房装

- 212,836.10 70,945.37 - 141,890.73

修费

合计 8,337,708.44 212,836.10 2,968,237.00 - 5,582,307.54

16、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52,430,134.49 63,107,533.64 28,238,539.32 4,235,780.89

可抵扣亏损 1,215,705,760.49 303,926,440.13 162,267,183.96 24,340,077.59

存货未实现利润 1,080,473.99 270,118.50

职工薪酬 84,212,215.69 21,053,053.93 83,241,865.91 12,486,279.89

节水节能专用设备投

2,809,358.13 - 2,425,785.06

合 计 1,552,348,110.67 390,896,385.83 274,828,063.18 43,758,041.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存货未实现亏损 3,347,591.96 836,897.99 - -

合 计 3,347,591.96 836,897.99 -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预付工程款 39,051,377.11 29,387,839.00

预付工程物资款 1,434,768.05 1,480,288.12

合 计 40,486,145.16 30,868,127.12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保证借款 1,997,000,000.00 2,121,000,0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00.00 170,000,000.00

合 计 2,097,000,000.00 2,291,000,000.00

说明:本公司保证借款年末余额 199,700.00 万元均由三钢集团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九

之 4(4)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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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9、应付票据

种 类 期末数 期初数

商业承兑汇票 30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170,560,037.53 -

已承兑未到期国内信用证 200,000,000.00 -

已承兑未到期国际信用证 10,464,613.29 -

合 计 681,024,650.82 -

说明: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分类列示如下: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货款 519,380,319.98 634,464,215.57

工程款 274,866,751.25 340,456,064.72

加工劳务费 5,913,604.33 8,667,389.86

租赁费 1,867,395.45 2,698,251.35

合 计 802,028,071.01 986,285,921.50

(2)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13,403,701.71 76.48 758,758,190.50 76.93

1至2年 119,543,430.23 14.91 224,029,576.20 22.72

2至3年 65,690,313.50 8.19 600,742.00 0.06

3年以上 3,390,625.57 0.42 2,897,412.80 0.29

合 计 802,028,071.01 100 986,285,921.50 100.00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已完工工程暂估的工程款尚未结算。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分类列示如下: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货款 460,584,156.02 714,266,436.03

-4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预收款项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56,708,357.43 99.16 712,130,483.85 99.70

1至2年 2,901,032.36 0.63 1,415,028.71 0.20

2至3年 361,525.46 0.08 165,405.69 0.02

3年以上 613,240.77 0.13 555,517.78 0.08

合 计 460,584,156.02 100.00 714,266,436.03 100.00

22、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短期薪酬 37,867,784.78 615,737,239.01 632,345,316.71 21,259,707.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4,538,556.07 65,710,084.89 67,281,931.62 42,966,709.34

合计 82,406,340.85 681,447,323.90 699,627,248.33 64,226,416.42

(1)短期薪酬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93,042.10 440,254,643.00 452,447,685.10 -

职工福利费 - 28,304,728.37 28,304,728.37 -

社会保险费 6,018,177.56 32,007,226.27 31,681,836.38 6,343,567.45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24,654,093.58 24,654,093.58 -

2.工伤保险费 5,096,828.41 5,024,151.27 5,183,105.19 4,937,874.49

3.生育保险费 921,349.15 2,328,981.42 1,844,637.61 1,405,692.96

住房公积金 11,556,868.44 37,889,341.05 40,345,103.54 9,101,105.9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099,696.68 8,422,188.67 10,706,851.67 5,815,033.68

劳务费 - 68,859,111.65 68,859,111.65 -

合 计 37,867,784.78 615,737,239.01 632,345,316.71 21,259,707.08

(2)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离职后福利 44,538,556.07 65,710,084.89 67,281,931.62 42,966,709.34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费 26,560,858.47 49,102,906.26 50,439,204.77 25,224,559.96

2.失业保险费 6,466,739.88 4,296,534.66 4,600,605.07 6,162,669.47

3.企业年金缴费 11,510,957.72 12,310,643.97 12,242,121.78 11,579,479.91

-4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合 计 44,538,556.07 65,710,084.89 67,281,931.62 42,966,709.34

说明: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

划,本公司分别按 2015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18%、1.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

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企业年金缴费详见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之 2 说明。

(3)辞退福利

说明: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

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止,

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

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

内退福利,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3、应交税费

税 项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138,439.58 713,574.94

营业税 624.63 69,183.13

企业所得税 333,707.74 1,855,953.3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940.88 57,647.41

房产税 2,021.75 2,679,591.74

土地使用税 27,447.90

印花税 178,640.22 3,058,709.62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15,671.91 44,708.35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1,367,008.87 1,240,837.91

个人所得税 2,624,182.47 3,061,340.50

合 计 4,682,238.05 12,808,994.89

24、应付利息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公司债券利息 37,307,555.55 37,307,555.55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050,016.67 5,216,516.67

合 计 40,357,572.22 42,524,072.22

25、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分类列示如下:

-4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保金 20,968,759.94 22,725,488.29

保证金 6,494,635.91 6,609,095.46

代扣代缴各项费用 3,045,047.09 4,136,282.82

租金 - 32,350.00

押金 12,433,682.56 -

其他 700,000.00 -

合 计 43,642,125.50 33,503,216.57

(2)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5,216,647.88 57.79 17,984,086.01 53.68

1至2年 14,407,414.77 33.01 3,321,652.86 9.91

2至3年 660,622.00 1.51 2,680,140.06 8.00

3年以上 3,357,440.85 7.69 9,517,337.64 28.41

合 计 43,642,125.50 100.00 33,503,216.57 100.00

(3)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0,908,082.77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应付融资租赁款 - 41,419,69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11,607.23

合 计 - 40,908,082.77

27、应付债券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1 三钢 01 597,489,699.98 596,733,541.26

11 三钢 02 398,007,026.53 397,543,308.26

合 计 995,496,726.51 994,276,849.52

(1)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应付债券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4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11 三钢 01 600,000,000.00 2011/8/1 7年 600,000,000.00

11 三钢 02 400,000,000.00 2012/4/9 7年 400,000,000.00

合 计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应付债券(续)

债券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年偿还 年末余额

11 三钢 01 596,733,541.26 16,973,333.33 756,158.72 597,489,699.98

11 三钢 02 397,543,308.26 20,334,222.22 463,718.27 398,007,026.53

小 计 994,276,849.52 37,307,555.55 1,219,876.99 995,496,726.51

减:一年内到

期的应付债券

合 计 994,276,849.52 37,307,555.55 1,219,876.99 995,496,726.51

说明: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0

号”《关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控股股

东三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九之 4(4)所

述),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011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11 三钢

01),债券票面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债券

受托管理费等发行费用 595.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405.00 万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011 年(第二期)公司债券(11 三钢 02),债券票面

总额为 40,000.00 万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债券受托管理费等发

行费用 38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620.00 万元。

上述公司债券期限 7 年,附第 5 年末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5 年内固定不变,2011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为 6.70%/年,2011 年(第二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6.88%/年;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与最

后一期本金一起兑付。

28、长期应付款

项 目 期限 初始金额 年末数 年初数

应付融资租赁款 4年 565,987,551.00 - 41,419,69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4年 -65,987,551.00 - -511,607.23

小计 500,000,000.00 - 40,908,082.77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0,908,082.77

合 计 5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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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由三钢集团为本公司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担保

已经履行完毕,详见本附注九之 4(4)所述。

2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205,968,098.71 189,438,391.46

辞退福利 66,993,443.51 48,788,279.47

小 计 272,961,542.22 238,226,670.9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合 计 272,961,542.22 238,226,670.93

说明:1、辞退福利的性质、内容及计算依据详见附注五、21。

(1)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项目 本年金额

一、年初余额 189,438,391.46

二、计入当年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15,535,377.81

1.当年服务成本 7,957,842.15

2.利息净额 7,577,535.66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10,146,819.94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10,146,819.94

四、其他变动 -9,152,490.50

1.已支付的福利 -9,152,490.50

五、年末余额 205,968,098.71

说明:设定受益计划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离职后福利,职工退休后领取的福利取决

于退休时的职位等。企业的义务是为职工提供约定的退休福利,包括退休后补助、一

次性的离世抚恤金等。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退休福利义务根据预期累积福利单位

法进行计算,并且承担精算风险。该计划受利率风险、退休福利受益人的预期寿命变

动风险等的影响。

未折现的离职后福利预计到期分析:

项 目 金额

一年以内 10,058,018.85

一到两年 9,974,734.35

二到五年 28,712,231.56

-4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五年以上 635,813,420.44

合 计 684,558,405.20

(2)精算假设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折现率 3.61% 4.00%

三明市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 三明市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

预计平均寿命

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 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

福利的预期增长率 0% 0%

(3)敏感性分析

对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影响

项目 假设的变动幅度

计划负债增加 计划负债减少

折现率 -10% 11,258,467.19

预计平均寿命 5% 14,552,019.19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 0% -

说明: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基于一个假设发生变动而其他假设均保持不变,但实际上各

种假设通常是相互关联的。上述敏感性分析在计算设定受益义务现值时也同样采用累

积福利单位法。由于本公司应支付离职后福利比较固定,故本公司假设薪酬的预期增

长率为 0。

进行敏感度分析所采用的重大假设的方法和类型与以前年度比较未发生变动。

30、递延收益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958,333.32 5,860,000.00 803,162.40 10,015,170.92 见说明

其中: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情况

本年计入

本年新增补 其他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年初余额 营业外收 年末余额

助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入金额

干熄焦工程政府补助 4,666,666.66 666,666.67 3,999,999.99 与资产相关

“焦炉干熄焦新技术产业化应用项

291,666.66 41,666.67 249,999.99 与资产相关

目”补助

三明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污染源治

4,860,000.00 94,829.06 4,765,170.94 与资产相关

理项目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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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年计入

本年新增补 其他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年初余额 营业外收 年末余额

助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入金额

福建省财政厅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资金补助款

合计 4,958,333.32 5,860,000.00 803,162.40 10,015,170.92

说明: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指[2008]528 号”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08 年节能十

大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本公司于 2008 年收到干熄焦工程

政府补助拨款 1,000.00 万元。上述资产主体工程于 2008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

入固定资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13 年)结转损

益,本年度结转该政府补助收入 66.67 万元。

②根据福建省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科技局“明财(教)指[2010]121 号”文《关于下

达 2010 年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第二批)的通知》,本公司本年

收到“焦炉干熄焦新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经费 50 万元。该补助在与其相关资产

的预计剩余可使用寿命内(11 年)结转损益。本年度结转该政府补助收入 4.17 万元。

③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和三明市环境保护局“明财(建)指[2015]18 号”文《三明市财政

局 三明市坏境保护局关于下达环保排污费支出预算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5 年收到对

焦化厂焦炉顶装煤导烟系统改造、烧结厂烧结机头烟气全脱硫改造、烧结厂 130m2 机

尾除尘系统升级改造、炼铁厂槽前电除尘升级改造、一炼钢 2#炉 OG 系统改造、二炼

钢干法电场清灰扬尘治理五个项目的环保排污费补助款 486.00 万元。除焦化厂焦炉顶

装煤导烟系统改造、烧结厂 130m2 机尾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截至 2015 年末尚处于在

建状态外,其他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炼铁厂槽前电除尘升级

改造项目补助收入将在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13 年)结转损益,本年度结转该政

府补助收入 1.54 万元。烧结厂烧结机头烟气全脱硫改造、一炼钢 2#炉 OG 系统改造、

二炼钢干法电场清灰扬尘治理项目补助收入将在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18 年)结

转损益,本年度结转该政府补助收入 7.94 万元。

④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福建省财政厅“闽经信计财[2015]672 号”文《关

于下达 2015 年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省属技改和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本

公司于 2015 年收到对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补助款 100.00 万元。上述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

产预计使用寿命内(13 年)结转损益,本年度尚未结转该政府补助收入。

31、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2,242,196.17 2,542,458.37

说明:2011 年本公司将 120 吨转炉及 200 平方米烧结机部分生产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

回租方式,出售给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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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387.98 万元,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本年度分摊 30.03 万

元。

32、股本(单位:万股)

本年增减(+、-)

项 目 年初数 发行 公积金 年末数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53,470.00 53,470.00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 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3,470.00 53,470.00

股份总数 53,470.00 53,470.00

说明:

①本公司 2001 年 12 月 26 日设立时的股本 43,470 万元,业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闽华兴所(2001)验字 71 号”《验资报告》验证。

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1 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70 万元,业经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厦

门天健华天验(2007)GF 字第 02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③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会理事会“财企

[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理委员

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 年第 63 号)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于

2014 年 2 月 7 日划转了本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9,794,198 股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 368,350,002 股,占总股数 53,470 万股

的 68.89%。

33、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705,718,789.11 705,718,789.11

其他资本公积 466,325.59 466,325.59

合计 706,185,114.70 706,185,114.70

34、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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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金额

减:前

税后

年计入 减: 年末数

归属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 所得 税后归属于

于少

前发生额 合收益 税费 母公司

数股

当年转 用

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算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和净 -30,305,206.05 -10,146,819.94 -10,146,819.94 -40,452,025.99

资产的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0,305,206.05 -10,146,819.94 -10,146,819.94 -40,452,025.99

说明: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0,146,819.94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0,146,819.94 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 0.00 元。

35、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330,020,476.15 330,020,476.15

说明:由于年初盈余公积余额已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且本年度经营亏损,故本

公司本年度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6、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052,551,761.41 1,201,406,051.41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4,925,295.44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052,551,761.41 1,026,480,755.97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8,636,422.40 31,952,705.4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5,347,000.00 5,881,7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18,568,339.01 1,052,551,761.41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11,486,967,337.65 16,848,892,2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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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其他业务收入 1,054,978,174.16 1,173,426,354.52

其中:加工劳务 483,796.17 2,643,347.37

材料等让售 110,305,177.67 206,711,515.18

气体销售 760,693,891.90 781,823,742.96

冷条销售 14,471,861.36 14,236,127.38

商标使用费 66,540,741.80 32,490,486.55

托管费收入 2,500,000.00 1,800,000.00

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96,076,519.53 131,771,099.95

其他 3,906,185.73 1,950,035.13

营业收入合计 12,541,945,511.81 18,022,318,643.31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12,125,232,436.23 16,349,596,567.72

其他业务成本 979,060,188.80 1,105,611,029.26

其中:加工劳务 465,491.17 2,554,022.21

材料等让售 111,717,060.30 206,391,991.89

气体销售 759,875,273.33 779,959,195.76

冷条销售 13,104,837.59 12,019,188.97

商标使用费

托管费收入

煤化工产品销售成本 92,092,213.97 103,341,324.24

其他 1,805,312.44 1,345,306.19

营业成本合计 13,104,292,625.03 17,455,207,596.98

(1)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钢铁行业 11,486,967,337.65 12,125,232,436.23 16,848,892,288.79 16,349,596,567.72

(2)主营业务(分产品)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钢材销售 11,486,428,380.72 12,124,647,622.07 16,327,123,414.50 15,845,830,962.31

钢坯销售 538,956.93 584,814.16 521,768,874.29 503,765,605.41

合 计 11,486,967,337.65 12,125,232,436.23 16,848,892,288.79 16,349,596,567.72

(3)主营业务(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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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福建省 8,283,428,246.05 8,648,206,526.32 12,028,866,357.19 11,625,535,886.34

其他省份 3,203,539,091.60 3,477,025,909.91 4,820,025,931.60 4,724,060,681.38

合 计 11,486,967,337.65 12,125,232,436.23 16,848,892,288.79 16,349,596,567.72

38、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59,886.11 138,071.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29,427.59 34,267,653.66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11,088,916.54 24,480,190.68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1,459,073.16 1,476,288.38

合 计 28,137,303.40 60,362,204.26

说明: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39、销售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运输费 33,417,211.02 27,949,367.26

人工费用 5,312,477.11 7,142,361.90

装卸费 6,799,098.96 3,313,765.10

铁路延伸费 732,108.49 2,326,789.99

辅材费用 1,213.89 202,092.37

其他销售费用 2,827,327.35 3,134,739.70

合 计 49,089,436.82 44,069,116.32

40、管理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人工费用 50,623,379.06 59,789,916.41

综合服务费 29,856,600.00 29,856,600.00

租赁费 23,776,282.95 23,703,922.95

财产保险费 10,114,046.96 14,338,278.99

折旧费 3,818,618.47 3,192,580.58

其他管理费用 68,948,342.29 44,741,088.23

合 计 187,137,269.73 175,622,3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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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1、财务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197,924,483.53 218,860,537.62

减:利息收入 7,768,817.46 7,898,290.69

承兑汇票贴息 16,906,274.04 31,170,265.02

汇兑损益 - -627,264.17

手续费及其他 3,926,525.96 5,315,172.37

合 计 210,988,466.07 246,820,420.15

42、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539,516.75 619,146.88

存货跌价损失 74,644,196.32 4,598,032.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53,482,307.04 6,597,792.96

合 计 228,666,020.11 11,814,972.67

43、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693,710.50 9,412,240.14

理财产品收益 548,475.33

合 计 -3,145,235.17 9,412,240.14

44、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81,784.26 57,363.44 181,784.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1,784.26 57,363.44 181,784.26

政府补助 851,412.40 3,538,333.34 851,412.40

其他 1,960,734.42 2,040,598.89 1,960,734.42

合 计 2,993,931.08 5,636,295.67 2,993,931.08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说明

收益相关

三明市财政局拔入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

- 2,8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奖励资金干熄焦工程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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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说明

收益相关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明陆地港发展 48,250.00 - 与收益相关

干熄焦工程政府补助 666,666.67 666,666.67 与资产相关

“焦炉干熄焦新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 41,666.67 41,666.67 与资产相关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排污费支 详见本附注

94,829.06 - 与资产相关 五之 30 所述

出补贴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

- - 与资产相关

2015年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贴

合 计 851,412.40 3,538,333.34

45、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8,137,394.95 8,886,123.03 8,137,394.9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137,394.95 8,886,123.03 8,137,394.95

未决诉讼损失 - 148,866.67 -

其他 - 80,700.00 -

合 计 8,137,394.95 9,115,689.70 8,137,394.95

4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83,559.92 1,789,048.22

递延所得税调整 -346,301,445.91 613,038.22

合 计 -346,017,885.99 2,402,086.44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274,654,308.39 34,354,791.88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91,198,146.26 5,153,218.78

某些分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4,578.60 703,100.89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68,823.39 441,593.37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786,308.79 -1,411,8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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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473,619.03 2,341,871.93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27,374,758.91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

-128,660,663.85 -3,648,671.94

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其他 - -1,177,190.58

所得税费用 -346,017,885.99 2,402,086.44

47、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768,817.46 7,898,290.69

收到政府补助款等 5,860,000.00 4,870,598.89

收回往来款等 7,901,363.93 9,206,502.15

合 计 21,530,181.39 21,975,391.7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支付营业费用 43,660,004.56 36,821,246.07

支付管理费用 80,259,878.01 42,822,562.47

支付往来款等 3,926,525.96 34,743,143.99

支付票据保证金 210,000,000.00 -

合 计 337,846,408.53 114,386,952.53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支付融资租赁的租赁款 41,208,344.97 141,286,568.00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28,636,422.40 31,952,705.44

加:资产减值准备 228,666,020.11 6,114,1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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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固定资产折旧 431,806,669.27 421,170,293.16

无形资产摊销 1,342,006.91 1,060,470.0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68,237.00 2,918,124.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7,955,610.69 8,828,759.59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14,830,757.57 219,626,130.6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145,235.17 -9,412,24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7,138,343.90 613,038.2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36,897.9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8,709,927.37 721,099,339.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9,855,945.69 -51,925,151.4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27,401,133.02 16,050,960.14

其他 12,371,097.90 -1,008,595.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114,772.39 1,367,087,981.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825,389,761.58 1,104,831,230.28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104,831,230.28 603,149,080.8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9,441,468.70 501,682,149.4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一、现金 825,389,761.58 1,104,831,230.28

其中:库存现金 81,556.58 90,521.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25,308,205.00 1,104,740,708.65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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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5,389,761.58 1,104,831,230.28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 福建省三明 福建省三明

制造业 21 权益法

有限公司 市 市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 福建省三明 福建省三明

制造业 3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市 市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 福建省厦门 福建省厦门

贸易 49 权益法

司 市 市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206,858,425.67 224,839,588.78 169,305,653.14 109,438,207.82 864,978,770.24 1,498,814,112.68

非流动资产 47,833,508.04 55,863,379.25 135,540,847.23 143,838,234.27 4,641,977.40 4,136,832.67

资产合计 254,691,933.71 280,702,968.03 304,846,500.37 253,276,442.09 869,620,747.64 1,502,950,945.35

流动负债 136,393,188.25 162,922,822.61 283,969,320.32 179,938,729.63 659,163,540.61 1,316,445,846.91

非流动负债 414,000.00 414,000.00 - 406,142.85

负债合计 136,807,188.25 163,336,822.61 283,969,320.32 179,938,729.63 659,163,540.61 1,316,851,989.76

净资产 117,884,745.46 117,366,145.42 20,877,180.05 73,337,712.46 210,457,207.03 186,098,955.59

其中:少数股

东权益

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 117,884,745.46 117,366,145.42 20,877,180.05 73,337,712.46 210,457,207.03 186,098,955.59

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

算的净资产份 24,755,796.55 24,646,890.54 6,263,154.02 22,001,313.74 103,124,031.45 91,188,488.24

调整事项

对联营企业权

益投资的账面 24,755,796.55 24,646,890.54 6,263,154.02 22,001,313.74 103,124,031.45 91,188,488.24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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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268,303,301.62 292,771,659.58 242,473,733.91 494,359,184.45 3,854,387,143.39 6,524,973,783.82

净利润 405,600.24 1,476,507.22 -51,409,290.84 -17,085,726.54 24,358,251.44 29,036,513.4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405,600.24 1,476,507.22 -51,409,290.84 -17,085,726.54 24,358,251.44 29,036,513.43

企业本期收到

的来自联营企 - 29,400,000.00

业的股利

说明:本公司对上述各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无公开报价的公允价值。

(3)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七、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

本公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

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

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

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

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

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

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

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权益工具价格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

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

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

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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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

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

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93.42%

(2014 年:97.0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

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1.68%(2014 年:93.0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

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

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

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

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47,60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315,900.00 万元)。

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年末数

六个月至一年以

项目 六个月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 计

短期借款 1,118,000,000.00 979,000,000.00 2,097,000,000.00

应付账款 712,852,136.18 59,369,851.29 29,806,083.54 802,028,071.01

应付利息 23,384,238.89 16,973,333.33 40,357,572.22

其他应付款 3,940,928.68 38,370,321.47 1,330,875.35 43,642,125.5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金融负债合计 1,858,177,303.75 1,093,713,506.09 1,031,136,958.89 3,983,027,768.73

年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年初数

六个月至一年

项目 六个月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 计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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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年初数

六个月至一年

项目 六个月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 计

以内

短期借款 963,000,000.00 1,328,000,000.00 2,291,000,000.00

应付账款 854,150,421.96 106,252,956.92 25,131,910.19 750,632.43 986,285,921.50

应付利息 25,550,738.89 16,973,333.33 42,524,072.22

其他应付款 2,320,796.32 3,175,552.73 9,187,529.52 18,819,338.00 33,503,216.57

一年内到期的非

41,419,690.00 41,419,690.00

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金融负债合计 1,886,441,647.17 1,454,401,842.98 1,034,319,439.71 19,569,970.43 4,394,732,900.29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

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

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均系固定利

率。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

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

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银行借款为短期借款,故短期借

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

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

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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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

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76.85%(2014 年 12 月 31 日:67.73%)。

八、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

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

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

值)。

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

和应付债券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法人 业务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表 性质

福建省三钢(集

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 黎立璋 制造业 91350000158143618N

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续):

母公司对本公司持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 本公司最终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比例% 决权比例% 控制方

福建省三钢(集 福建省冶金(控

300,000.00 68.89 68.89

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有限责任公司

说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控)持有福建省三钢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4906%的股权,系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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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六、1。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联营

企业情况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1233107158374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91350000099758427P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400087446688L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400705178888G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40073565710XX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71730106-2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9379910-6

之全资子公司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78215767-7

之控股子公司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400717301054E

临汾市闽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73634679-2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75151855-6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15559808-6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0001581437733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524731869447F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91350400155588187X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 13.33%股权 73741026-6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持有 5.5556%股权 91360302759963451Q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 3.00%股权 91360981685962754A

持有本公司 2.74%股权(见说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00543-9

①)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05034836-3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61130002-9

(见说明②)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15814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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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70525786-9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9135000015815582XA

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91350123611055430W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见说明②) 15783021-3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自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6 日起兼任该公司 913500006285075795

的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自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7 日起兼任该公司 914109007355321200

的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自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5 日起兼任该公司 76071083-0

的独立董事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说明:

①由于持有本公司 2.74%股权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董事会中派有代

表,因此将其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②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

权、持有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85.26%股权,

持有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32%股权。福建稀土集团持有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公

司 66.67%股权,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公司持有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40%股

权;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持

有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

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变

更为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50.98%的股权;持有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

司 2.83%股权,同时,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

75.23%的股权。上述公司与本公司的母公司三钢集团同受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故本公司将上述公司列为关联方。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采购钢材 71,436,303.81 89,227,085.54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 15,212,387.74

采购原辅材料 15,713,536.79 5,426,732.79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煤气 622,099.70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2,335,064,206.91 4,464,290,402.44

-6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采购原辅材料 39,238,953.63 46,696,020.13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劳务 68,278,846.34 35,195,126.16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173,702,354.02 203,400,678.01

接受厂内公路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 240,274.77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57,402,033.89 164,168,077.85

采购煤气 55,433,100.04 54,229,114.85

采购水电蒸汽 1,453,042,148.23 1,549,729,283.19

采购原辅材料 575,571.22 2,522,694.57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厂内铁路

97,759,286.54 101,275,583.31

运输服务

接受加工劳务 324,840,200.26 358,811,659.98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74,415,832.17 34,129,882.01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42,913,716.07 49,741,559.96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206,975,853.53 185,163,115.01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86,641,051.77 85,894,721.60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劳务 71,739,110.00 61,461,677.00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102,596,730.94 99,001,214.50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 201,198.52

采购原辅材料 1,815,502.67 2,935,309.18

接受厂内公路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40,243,349.25 47,584,929.33

运输服务

接受劳务 3,107,977.24 4,138,589.7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121,558,396.44 35,974,831.31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1,709,401.6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163,836,346.89 275,589,448.98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227,385,510.06 180,920,652.4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30,598.29 3,493,149.56

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劳务 422,631.00 1,214,774.0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8,602,958.39 9,009,529.91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323,386.33 211,222.24

采购钢材 75,055,238.89 29,847,834.56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 9,708,923.04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460,707.79 70,840.07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40,664,271.10 90,390,030.30

-6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辅材料 30,822,500.56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让售材料 -- 6,149,724.62

销售钢材 -- 71,042,854.75

让售材料 8,539,735.77 14,140,943.49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钢材 430,159.31 1,226,044.83

销售气体 99,808,067.12 76,252,544.32

让售材料 2,578,263.22 3,688,914.83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10,202,811.51 15,285,892.84

销售气体 500,944.50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钢材 113,541,627.34 50,611,220.30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200,147,197.34 248,336,446.10

让售材料 23,864,245.52 26,369,659.89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钢材 1,105,666.97 1,620,299.91

销售气体 631,736,977.54 677,361,641.29

销售钢材 58,669,904.73 66,791,312.09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 66,101.90

销售气体 11,591,274.72 14,171,732.40

让售材料 402,644.09 261,008.92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钢材 250,963.40 92,970.26

提供劳务 -- 98,208.02

让售材料 353,616.82 493,064.29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168,955.82 62,049.62

提供劳务 -- 195,094.35

让售材料 123,003.42 427,542.84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631,618.46 4,260,319.72

让售材料 2,570,571.48 2,281,713.07

提供劳务 -- 11,351.05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229,268.66 83,864.90

销售气体 15,763,360.72 12,873,016.83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让售材料 -- 45,163,117.02

让售材料 138,590.26 85,349.80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237,687.73 329,979.76

销售气体 11,124.00 12,514.50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161,936,179.21 117,696,805.54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让售材料 -- 3,002,425.00

-6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销售钢材 1,224,067.54 334,524.98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让售材料 -- 329,525.3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钢材 422,691,370.72 434,256,622.55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钢材 117,955.93 --

(2)提供商标使用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提供商标使用权 34,788,794.94 24,316,474.52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提供商标使用权 733,931.96 628,907.16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商标使用权 13,516,427.35 2,236,235.23

(3)关联方托管情况

受托起 托管收益 年度确认的托

委托方名称 被托管方名称 受托类型 受托终止日

始日 定价依据 管收益

福建省三钢 委托方将其所持三安钢

福建三安钢铁

(集团)有 股权托管 2010/1/1 铁公司 63.40%的股权转 协议定价 1,500,000.00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让给本公司之日止

福建省三钢 福建罗源闽光 委托方将其所持罗源闽

(集团)有 钢铁有限责任 股权托管 2015/1/1 光公司 100.00%的股权 协议定价 1,000,000.00

限责任公司 公司 转让给本公司之日止

(4)关联方担保情况

①本年度,母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银行借款 411,800.00 万元

(其中包含以前年度担保的金额 212,100.00 万元)提供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担保借款余额为 199,700.00 万元。

②2011 年 8 月 1 日、2012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分别发行 6 亿元和 4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

7 年,附第 5 年末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母公司福建省三

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担保。

③2011 年本公司将 120 吨转炉及 200 平方米烧结机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出售

给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设备原值总计 53,610.36 万元,净值 49,612.02 万

元,融资金额为 50,000.00 万元,期限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止,由母公司福建省

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担保已经履行

完毕。

(5)关联租赁情况

-6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租赁资产 租赁 租赁 本年确认的租 上年确认的租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种类 起始日 终止日 赁费 赁费

三钢集团 本公司 土地 2011/5/1 2021/12/25 17,091,900.00 17,091,900.00

三钢集团 本公司 土地 2005/1/1 2021/12/31 405,187.07 405,187.07

三钢集团 本公司 土地 2007/2/1 2021/12/31 1,206,496.08 1,206,496.08

三钢集团 本公司 土地 2009/9/1 2021/12/25 1,464,277.12 1,464,277.12

办公楼、

三钢集团 本公司 2014/1/1 2015/12/31 2,936,062.68 2,936,062.68

仓库

三钢集团 本公司 机器设备 2015/1/1 2015/12/31 36,000,000.00 36,000,000.00

三钢集团 本公司 机器设备 2015/1/1 2016/12/31 49,977,600.00 29,153,600.00

福建天尊新

材料制造有 本公司 机器设备 2014/1/1 2014/5/31 -- 33,150,000.00

限公司

福建省稀有

稀土(集团)

本公司 货场 2014/1/1 2015/12/31 600,000.00 600,000.00

有限公司福

州分公司

福建省闽光

厂房及机

新型材料有 本公司 2011/7/1 2020/12/31 22,381,467.54 28,844,272.66

器设备

限公司

(6)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本年关键管理人员 16 人,上年关键管理人员 16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目 本年发生额(万元) 上年发生额(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69.06 185.71

(7)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与母公司三钢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书》(有效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由三钢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务:①职工教育;②职工

宿舍、公用设施配套服务;③厂区绿化、环境卫生;④生活、保障、后勤服务;⑤消

防、保卫;⑥道路维护;⑦电讯服务。协议约定每年服务费为 2,985.66 万元,其中不包

括据实收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大面积路面维修费及电讯服务费。

2015 年度,本公司已与三钢集团结算本年度该项费用 30,891,399.30 元,其中:协议约定

的综合服务费 29,856,600.00 元;据实收取的电讯服务费 1,034,799.30 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6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

应收票据 600,000.00 18,451,494.96

任公司

应收票据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1,500,000.00

应收票据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

应收票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3,725.34 15,000,000.00

应收票据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962,140.00 11,000,000.00

应收票据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12,822,537.11

应收账款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782,978.42

应收账款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1,186.80

应收账款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1,387.41

应收账款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7.00 --

预付账款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243,798.71 23,583,363.64

预付账款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192,157,476.31 95,029,087.16

预付账款 临汾市闽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19,830.08 419,830.08

预付账款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45,755.00

预付账款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9,983,955.62 5,126,326.47

预付账款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

预付账款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985,508.11 1,425,529.09

预付款项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12,837.62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数 年初数

应付票据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

应付票据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30,000.00

其他应付款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其他应付款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50,000.00

其他应付款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49,800.00 49,800.00

其他应付款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50,000.00

其他应付款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其他应付款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5,485.00 205,485.00

-6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数 年初数

其他应付款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

应付账款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2,000.00 446,588.72

应付账款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50.94 25,404,882.03

应付账款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12,810,369.33 2,816,914.27

应付账款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34,602.82

应付账款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2,732,377.09 4,007,133.24

应付账款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1,514,211.94 1,975,766.54

应付账款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43,607.60 748,226.78

应付账款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1,000,612.02 1,073,698.50

应付账款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6,911.90

应付账款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11,310,699.58 18,945,079.65

应付账款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5,447,612.51 5,875,501.03

应付账款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21,585,506.55 21,348,112.16

应付账款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64,195.57 4,385,569.36

应付账款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7,473,647.04 4,026,187.68

应付账款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29,042.00 406,130.00

应付账款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78,185.96 --

应付账款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68,751.48 --

应付账款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533,265.00 --

预收账款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8.01 88.00

预收账款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4,906.96 1,528,611.01

预收账款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8,038,228.07 8,162,004.93

预收账款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162,383.93 22,293,027.47

预收账款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24,669.90

预收账款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2,349,819.31 1,284,030.44

预收账款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2,849,597.60 1,568,571.19

预收账款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93,969.91

预收账款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7,643.60 --

预收账款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3,200,000.00 --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6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的承诺事项

(1)经营租赁事项

A、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与母公司三钢集团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租入土地、办公

楼、仓库及机器设备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租赁资 每月租金 本年度确认租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面积(m2) 用途

产种类 (元/ m2) 赁费

土地 2011 年 5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25 日 1,071,447.86 1.3293 生产经营 17,091,900.00

土地 2005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5,401.03 1.3293 生产经营 405,187.07

土地 2007 年 2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5,634.80 1.3293 生产经营 1,206,496.08

土地 2009 年 9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25 日 91,795.00 1.3293 生产经营 1,464,277.12

办公楼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452.83 30.42 生产经营 1,990,697.37

仓库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934.07 8.82 生产经营 945,365.31

机器设备(1 座

1250m3 高 炉 及 公

2014 年 6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164,800.00 生产经营 49,977,600.00

用和辅助设备等

资产)

机 器 设 备 (2#100

吨顶底复吹转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000,000.00 生产经营 36,000,000.00

炉、1#、2#板坯

连铸机)

合 计 109,081,522.95

B、2011 年 5 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的议案》,本公司向参股

单位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租入一条棒线材生产线,用于生产加工棒材。租赁

期限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按本公司承租租赁物生产的钢材

产量计算租金,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间,租金标准为含税 29.25 元/

吨钢材,上述期限届满后可另行商议租金标准。如双方无异议,则仍按此租金标准执

行。2015 年全年执行含税 29.25 元/吨标准,2015 年度,本公司支付上述资产租赁费

22,381,467.54 元。

C、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向关联方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租入货场,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租赁资 面积 本年度确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用途

产种类 (m2) 认租赁费

货场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4,576.70 生产经营 600,000.00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

-7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案件进

原告 被告 案件编号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展情况

2015.1-12 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鼓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鼓楼 2,979.54 万元

本公司 审理中

州分行 初字第 4236 号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及利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三钢集团、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中级 13,900 万元及

审理中

州分行 本公司 初字第 1205 号 纠纷 人民法院 利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鼓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鼓楼 1,489.41 万元

本公司 审理中

州分行 初字第 4235 号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及利息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鼓楼 2,496.91 万元

本公司 审理中

州湖东支行 初字第 6397 号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及利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三钢集团、 (2015)鼓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鼓楼 2,367.11 万元

审理中

州分行 本公司 初字第 7056 号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及利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三钢集团、 (2015)鼓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鼓楼 2,249.42 万元

审理中

州分行 本公司 初字第 7057 号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及利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三钢集团、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中级 4,683.02 万元

审理中

州分行 本公司 初字第 2030 号 纠纷 人民法院 及利息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中级 4,192.60 万元

本公司 审理中

州湖东支行 初字第 1974 号 纠纷 人民法院 及利息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中级 2,992.99 万元

本公司 审理中

州湖东支行 初字第 1975 号 纠纷 人民法院 及利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2015)榕民 金融票据 福州市中级

本公司 5,800.34 万元 审理中

州城东支行 初字第 1418 号 纠纷 人民法院

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陆续接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福州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城东支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以下简称海峡银行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冶金事业部福建分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福建分部)的通知,上述四家银行声称:自

2014 年以来,本公司与上述银行及福建省三明市永利物资有限公司、三明市三源物资

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利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天马物资

供应有限公司、三明市华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川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吉电

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上述企业的实际控

制人均为自然人彭根发。上述企业大部分处于福建省三明市,且部分企业经营钢铁相

关业务,曾与本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中的若干家分别签订了保兑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

资差额回购协议,本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建分部、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出具额度占用确认

函,上述四家银行在上述协议项下分别开出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根

据本公司出具的额度占用确认函,同意第三方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

其中:(1)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 11,220 万元;(2)建设

银行城东支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 5,800 万元;(3)民生银行福建分部开出

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 7,677.10 万元,另有 18,9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

了贴现。以上三家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送达给自然人郑敏龙(郑敏龙原系本公

司下属销售公司职工,已于 2013 年 10 月退休)。(4)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开出的银行

承兑汇票敞口共计 8,000 万元,另有 2,5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了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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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经过审慎、全面的调查核实,确信本公司未与以上银行、企业签订过上述保兑

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也未出具额度占用确认函;本公司也未收到上

述任何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也未背书给任何第三方。

本公司印章应系被伪造,有关人员、企业可能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本公司权益存在受

侵害的可能。

鉴于此,本公司及时将核实后的结果告知上述银行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

立案后,要求上述四家银行分别提供检材并要求本公司提供样本,以鉴定涉案协议、

合同、票据的印章真伪。本公司和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要求提供了样本和检材。

公安机关立案后,郑敏龙向公安机关陈述,承认其在上述涉案协议、合同中从未得到

本公司的任何授权、指示,也从未将涉案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本公司。

受案公安机关委托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建设银行城东支

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海峡银行湖东支行、民生银行福建分部提供的检材上涉及本

公司有关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经鉴定后,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依法出具闽公

鉴【2016】12 号、闽公鉴【2016】13 号、闽公鉴【2016】14 号、闽公鉴【2015】403

号、闽公鉴【2015】717 号、闽公鉴【2015】718 号、闽公鉴【2015】724 号、闽公鉴

【2015】800 号、闽公鉴【2015】801 号、闽公鉴【2015】815 号、闽公鉴【2015】816 号

等 11 份《鉴定书》,确认检材上使用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印文、“吴春

海印”(本公司财务总监印章)印文及“黎立璋印”(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文

均与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依据上述鉴定书,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安

局为本公司出具了 “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1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

【2015】00534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5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

【2015】00538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48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

【2015】00550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1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

【2015】00554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7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

【2015】00560 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63 号”等 11 份鉴定意见通知书,

鉴定结论均显示本公司印章系被伪造。

上述涉案银行贷款敞口共计 54,097.10 万元。因上述银行主观认为本公司系上述协议、

合同的当事方,为前述票据的受益人或背书人。在前述鉴定结论出来之前,本公司陆

续收到了上述四家银行要求本公司到期退还款的通知。民生银行还擅自采取了扣款措

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就此于 2015 年 6 月中下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行账户中两次

扣款合计 9,754,157.17 元;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于 2015 年 7 月上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

行账户中扣款 3,355,072.69 元,2015 年 9 月下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款

2,007.75 元。

此后,上述四家银行分别以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三钢

集团及其他相关方退还汇票垫款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有关费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除以上事项外,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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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5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

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资产重组事项

2016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钢集团的通知,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冶

控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收到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

委”)出具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的批复》(闽国资运营【2016】17 号),福建省国资委

原则同意本公司按照修订后的方案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三钢集团资产包、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相

关资产,以及通过向合格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 30 亿元配套资金。

2016 年 2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223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

提交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

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 2016 年第 17 次并

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3、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谨慎原则,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将原折旧年限为 13-18 年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

旧年限调整为 13-20 年;原折旧年限为 20-35 年的房屋及构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调整为 20-40 年。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和电子及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维持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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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即:2003 年 7 月 1 日之前购置或建造的固

定资产,其净残值率为 3%;2003 年 7 月 1 日以后购置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净残值率

为 5%。

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折旧年限调整金额将超过本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5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之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合作重组事项

2010 年 12 月 16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联

合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呈报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福建

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重组方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重组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工信部《贯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落实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提出了鞍钢集团与三钢集团合

作重组的具体意见。据国家工信部网站 2011 年 6 月 17 日披露:2011 年 6 月 15 日,国家

工信部正式函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原则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方案,并要求福建省、鞍钢集团和三钢集

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重组方案尚

未有实质性进展。如实施上述重组方案,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将最终变更为鞍钢集

团,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将因此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变更为鞍

钢集团。除此之外,该重组方案无涉及三钢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事项。

2、年金计划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为给职工提供补充退休福利,本公司与母公司三钢集团一并于 2007 年 7 月份建立了企

业年金计划,并成立了三钢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控制在上

年度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 5%以内,并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状况自主调整。本公司的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为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基金集体账户和为每位计划参加人建立企业

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本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企业年

金进行分配。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按 2015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3.5%每月向该等

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本年度企业年金计划无变动,支付年金

12,242,121.78 元。

3、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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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2012]16 号”文规定,本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提取安全生

产费 2,307.49 万元,本年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 3,789.58 万元,超过计提部分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分部报告

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状,除钢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外,本公司未经营其他对

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同时,由于本公司收入来自中国境内,其资产亦位于中

国境内,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数据。

十三、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说 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955,61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851,412.40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2,962,110.92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60,734.4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605,574.7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840,836.2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764,738.5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764,738.57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68% -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43.45% -1.73

股东的净利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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