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文敏先生、
任岳先生及董事沈静女士,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文
敏先生、于今先生及董事余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 1 月至 4 月期间,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
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就 2014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进了讨论,并督促会
计师根据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任务。2015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年报现场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及整
改建议。
201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向参股公司重
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
意见。
2015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增加与重庆德
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
了审核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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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独立性。自聘任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职责,其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为保证下一年
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
率。 2015 年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地沟通,我们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以更好
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2016 年,审计委员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
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
文 敏 于 今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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