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雅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江苏雅克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
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
程》并兼顾公司主业经营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公司自上市以来,每个会
计年度末均实施现金分红,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引导投资者
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自上市
以来,仅在 2011 年实施过一次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股本转增方案,公司此次实施
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股本转增预案,有利于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经营成果,使公司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做大、做强的需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良华
贾叙东
朱和平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