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
有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
材料有限公司、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该等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89.9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98.2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两个层面:公司治理层面是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环节层面是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工程项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云南临沧鑫圆锗业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配套制度》、《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的概率;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如果概率大于微小可
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导致错报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则表示该缺陷是重要
的。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评估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
(1)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
(2)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
报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标准 重要缺陷标准 一般缺陷标准
导致营业收入错报 错报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2%≤错报 错报额<营业收
5% 额<营业收入的 5% 入的 2%
导致利润总额错报 错报额≥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2%≤错报 错报额<利润总
10% 额<利润总额的 10% 额的 2%
导致资产总额错报 错报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额<资产总
3% 额<资产总额的 3% 额的 0.5%
备注:表中涉及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指标,均按合并报表口均计算;若同
一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的,按孰低原则进行。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比如: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缺陷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实现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等
目标的概率及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的大小。如果概率大于微小
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导致公司损失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则表示该缺陷
是重要的。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项目 重大缺陷标准 重要缺陷标准 一般缺陷标准
所有缺陷在一个年度内导 损失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0.5%≤损失 损失额<资产总
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总额 额 1% 额<资产总额 1% 额 0.5%
备注:表中资产总额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比如: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并受到处罚;
4)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8)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9)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战略
与运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作用。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2)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严重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
实现产生明显的消极作用。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的执行存在较小范围的不合理,目标偏离,对战略
与运营目标的实现影响轻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综上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和宏观政策等的不断
变化,可能导致现有的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较大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评估、补充、
完善,为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