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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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

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薪酬安排及设定受益计划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1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

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

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2015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 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

处理,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

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

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5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该

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故监事会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16 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

管。关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二)加强对集团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将监督和服务向主要子企业延

伸;

(三)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关注公司在音乐文化产业等方面开拓、投资及运营情况;

(五)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相关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在换届完成之前,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

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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