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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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 00186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3-6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1862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

技)编制的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华科技《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东华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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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 00186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华科技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华科技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华科技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华科技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银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小迪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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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46 号文核准,于 2007 年 7 月 3 日

采取网上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3,6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655.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31,944.20 万元。

截止 2007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

事务所(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普验字[2007]第 065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 34001458608059666666 222,092,000.00 ---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 551902066810702 47,049,800.00 12,652,873.25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 551902066810503 52,950,200.00 --- 活期

合 计 322,092,000.00 12,652,873.25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原用于支付上市审计费、律师费的 2,650,000.00

元,公司用自有流动资金垫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44.2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241.7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75.15

[ 注1] 2007 年:18,959.04

2008 年:6,140.53

2009 年:3,187.48

2010 年:129.63

2011 年:316.82

2012 年:-11.37

2013 年: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82% 2014 年:0.00

2015 年:2,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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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 预定可使

募集前 募集后 募集前 募集后 金额与募 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项 实际投 实际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 承诺投 承诺投 承诺投 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

目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日项目完

的差额 工程度)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 2016 年 6

1 4,704.98 4,704.98 3,616.95 4,704.98 4,704.98 3,616.95 -1,088.03

[ 注2] 目 月

补充工程总

补充工程总承 385.55 2009 年 6

2 承包运营资 27,239.22 27,239.22 27,624.77 27,239.22 27,239.22 27,624.77

包运营资金 [注 3] 月

注 1:变更资金 3,775.15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其

中:前次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 3,607.6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等支出后结存

余额为 167.53 万元。

注 2: 变更资金使用用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推广前景,依据公

司《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积累情况,公司将投入 2,844.15 万元,用于化工、环保

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或专利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以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软

件包和基础设计包;投入 931.00 万元,用于购置 SP 系列软件项目,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

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动力。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具体研发项目为:醋酸甲酯

加氢制乙醇技术开发项目 400.00 万元;聚甲氧基二甲醚生产技术开发项目 600.00 万元;煤

制乙二醇技术研发及升级项目 300.00 万元;煤化工含盐废水处理技术开发项目 400.00 万元;

煤加氢气化制天然气技术开发项目 450.00 万元;撬装式 LNG 装备及工艺技术开发项目

694.15 万元;SP 系列软件购置项目 931 万元。

注 3:公司累计用于补充工程总承包项目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27,624.77 万元,超出

计划投资 385.55 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原用于支付上市审计费、律师

费的 265.00 万元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垫付,因此专户中结余的 265.00 万元已用于补充工程

总承包项目营运资金;(2)补充工程总承包项目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帐户共孳生利息 120.55

万元,已用于补充工程总承包项目营运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五届六次董事会、五届六次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将“研

发中心项目”投资具体项目进行变更。将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结余资金 3,7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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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万元,其中:前次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 3,607.6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等支

出后结存余额为 167.53 万元用途进行变更,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11.82%,将投资用于化工、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或专利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以

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件包和基础设计包以及购置 SP 系列软件项目,进

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动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金额的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投资方向、研发技术工艺等发生变化。 以上

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它用途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累计实现效益

能利用率 效益

1 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

2 补充工程总承包运营资金 不适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主要在公司的整体利润中体现。技术创新

能力是公司承揽项目、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更加有效的

吸引人才,加快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展,对具有重

要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与国产

化攻关,为公司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高

附加值的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使公司拥有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储备,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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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技术动力。

补充工程总承包运营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和

融资能力得以提升,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这将有利于公司的市场竞争以及提升公司承揽运

作大型建设项目能力;公司储备及跟踪的项目较多,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工程总承包的业务

承揽量大幅上升,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率提高具有积极的影响。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吴光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崇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崇桂

二 0 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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