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李朝东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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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朝东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于 2015 年 9 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本人履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 9-12 月份,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

以通讯方式出席 1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对会议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参加 1 次。本人做到认真审阅议案,

积极参与审议,充分表达观念,客观独立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履行

了独立董事应有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 9-12 月份,本人联合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在充分核实相关

材料和客观严谨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人对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处于行业的中间嫁接环节,开展保理业务将有利于提升整个业

务供应链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客户粘性,并有效拓展业务领域,开辟新

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

司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安徽东华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规范,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1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会议,独立

进行判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和途

径与公司保持广泛沟通,了解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在工作中,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想等重要方面,重视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在履职期间,作为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长期从事化工、石化等行业规划发展

工作的特长,为公司确立发展战略、经营方向等提出了合理建议。作为

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关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并积极发挥作

用。

3、自身学习情况。2015 年 8 月,本人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授权深

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取得了深交所公司高管

(独立董事)培训字(1506314145)号结业证。本人将继续坚持学习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进一步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朝东

邮箱:jw-li@mail.in.ah.cn

201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希

望公司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上取得长足的进步,以更好的业绩回

馈股东、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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