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院线”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万达院
线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
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情况自查表》。
中银证券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
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方式,
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万达院线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万达院线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万达院线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
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悦 徐 晨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