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5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我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
了所有董事会,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本着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于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收购澳大利亚 Hoyts 集团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涉及的审计、评
估事项,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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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6、2015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换届、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本人积极组织和参加会议,对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投资预案进行了审
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的
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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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
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
赵 晓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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