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文),我们对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审查。我们发现:
一、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
额度内的 3.5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经核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
司贷款提供担保 0 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
三、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2015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
利益,无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