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并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
会议。
1、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 2014 年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5 项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该次监事会决议备案于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3、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该次监事会决议备
案于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4、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该次监事会决议
备案于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过程、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管职责的履行等方面进行
了全面、认真的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决策程序规范,没
有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三季度报
告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定期报告均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3、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有关
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回避表决,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没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本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
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
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我们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估、
评价过程、格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报
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
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
制有效。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