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就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的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均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方贵权 廖加宁 王志斌
邓明潇 王仁荣 罗志军
杨永福 曹洲涛 林 斌
李惠萍 朱维彬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