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一创摩根”或“保荐机构”)
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北玻股份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 号文核准,北玻股份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05.27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4.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共计33,922.91万元。其中:
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20,491.76万元,SM-NG-X节能
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10,113.90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自动化
技术有限公司支付1,117.25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北玻臻兴玻璃技术工
业有限公司支付2,2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21,600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9,500万元;收到银行利
息6,892.62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65万元,净额6,888.977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4,010.78万元。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并出具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违背风险投
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
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期限
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该理财产品的额
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北玻股份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宁斌 罗 浩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