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 吴跃平
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作为战略发展委
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我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我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审阅会议资料,
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董事会决议建言献策,全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
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4 4 0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驶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高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关于收购上海泰威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付款方
式和步骤的协议条款,严格控制了投资风险;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行为。
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系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策,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通过一次控股,分期支付,平均估值
的协议规定,减少了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
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
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
运行动态,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帮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
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养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吴跃平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