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16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学明。
5、列席人员:监事、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2015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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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6 年度公司计划营业总收入:确保 9 亿元,力争 10 亿元,计划实现净利润:确保 2500
万元,力争 5,000 万元。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
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3,173,273.34 元,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5,359,026.13 元。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20,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18,000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60,941,026.13 元,总股本为 720,900,000 股。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及承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A 核字(2016)0042 号《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鉴证报告》,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A 核字(2016)0041 号《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对此项报告发表了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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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
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
要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史寿庆先生、高学林先生、施玉安先生、常海
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金文辉先生、吴跃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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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史寿庆先生、高学林先生、施玉安先生、常海明先生、金文辉先生、吴
跃平先生、熊熊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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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明,中国公民,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4年,历任洛阳玻璃
厂(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厂厂长;1995年5月创立洛阳北玻技术有
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北玻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北
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北玻台信风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北
玻臻兴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高学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5,924,170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理
先生及董事高学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理,中国公民,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2008年至2009年任上海团结
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调试工程师,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总裁助理、事业
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钢化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
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北玻臻兴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高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学明先生及董事高学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史寿庆,中国公民,男,1957年出生,大学本科。1982年8月至1998年3月,历任洛阳轴承集团公司小
型分厂高工,洛阳市布林电气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进入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电气总工、副总经
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
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史寿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34,85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学林,中国公民,男,1955年出生。1976年至1995年任宁夏固原地区拖拉机配件厂干部。1997年5月
进入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历任采购部部长、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上海北玻玻璃技
术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北玻台信风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高学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740,12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学明及副董事长、
总经理高理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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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施玉安,中国公民男,1963年7月10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至2006年
历任南玻集团伟光公司设备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南玻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南玻集团工程玻璃事业部
副总经理,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进入本公司任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
公司总经理职务。
施玉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3,20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常海明,中国公民,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1983年至1998年,任中信重机公司矿机设计院工程
师。1998年5月进入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历任销售部长、企管部长、行政人事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
工业有限公司、广东北玻臻兴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常海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8,43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文辉,中国公民,男,1970年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并获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2010年历任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师,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荣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今任北京佳禾金辉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跃平,中国公民,男,1965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后,现任河南
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任河南九鼎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专家咨
询库专家。1985年7月至2005年11月,历任南阳商业学校会计学讲师,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河南中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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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跃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熊熊,中国公民,男,1972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4年任天津大学
管理学院讲师,2004年至今历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教授。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
授、博士生导师,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
熊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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