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2016年3月30
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以短信、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现场会议6人,通讯表决2人,授权委托1人(其中,李洪峰董事、蓝海林董事为
通讯表决;黄文枝董事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席,已委托李家康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
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
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华
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李家康董事和黄文枝董事反对原因为:认为董事会会议程序有问题,石河子九洲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
(1)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潘叶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潘垣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潘浩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杨建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家康董事和黄文枝董事反对原因为:认为董事会会议程序有问题,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
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杨建辉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
行累积投票制。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选举将按候选人的顺序以累积投
票的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蓝海林、赵述强、王雪峰、李洪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
序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赵述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王雪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李洪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家康董事和黄文枝董事反对原因为:认为董事会会议程序有问题,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
查后,拟提名赵述强先生、王雪峰先生、李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蓝海林、赵述强、王雪峰、李洪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
序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四、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李家康董事和黄文枝董事反对原因为:认为董事会会议程序有问题,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
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点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叶江先生:男,1977 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中
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百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山市盈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
司监事、公司副总裁、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华帝能
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粤华厨卫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叶江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75,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73%。
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和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
合伙人。与公司现任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潘垣枝先生为侄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潘垣枝先生:男,1961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华创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山百得厨卫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山正盟厨卫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潘垣枝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潘叶江先生为叔侄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潘浩标先生:男,1963 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华创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潘浩标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杨建辉先生:男,1955年出生,经济师职称。历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
司第一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杭州华盈厨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山取暖电
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石河子九洲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杨建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3,92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30%,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雪峰先生:男,196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1990 年代曾在江西华声通信集团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数年。从 2001 年开始,一直从事宏观经济管理、房地产经济和经济安全等领域的研究,以及宏观微观经
济学和房地产经济学等领域的教学工作。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和硕士生导
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雪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洪峰先生:男,195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合肥荣事达集团董事、
副总裁;广东万和集团副总裁;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专业研究方向:企业战略管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洪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述强先生:男,1966 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四川广元市苍溪县
回水学校任职教师;中山市星达纸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现任中山
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述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