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29 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能
够铸造高端、大型、精密铸件。公司关联方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
制造”),专注于高端机械制造加工,产业链包括机械深加工、装配、维修等服务,能提供
从原材料到零部件的一条龙服务,实现机械加工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拟与豪迈制造签署销
售铸件及加工费、转卖工业用电及采购焊接件、模具零部件加工等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
制造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向关联人销售铸件及加工费不超过 16,000.00 万元,转卖工业用电(代缴电费)不
超过 800.00 万元,采购焊接件、模具零部件加工劳务费不超过 1,500.00 万元。2015 年,公
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铸件及加工费总额为 10,898.17 万元,转卖工业用电总额为 430.33 万元,
采购焊接件、模具零部件加工劳务费 1618.37 万元。
2、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佳
燃气”)签署购买管道天然气的常年供气协议。鉴于豪佳燃气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
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 1200.00 万元,2015 年同类实际发生金额为 858.79 万元。
1
3、根据双方事业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气门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气门
嘴”)签署房屋租赁及转卖工业用电(代缴电费)等的框架协议,拟将公司的部分厂房出租
给豪迈气门嘴并向其转卖工业用电。鉴于豪迈气门嘴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60.00
万元,2015 年同类实际发生金额为 393.60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不超过)
类别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铸件及加工费 16,000 10,898.17 91.58%
豪迈制造
电费 800 430.33 53.11%
销售商品
电费 500 333.60 41.17%
豪迈气门嘴
厂房租赁费 60 60 34.39%
焊接件 500 919.51 100.00%
豪迈制造
采购商品 导环等加工费 1000 698.86 14.03%
天然气 豪佳燃气 1200 858.79 100.00%
合计 20,060 14,199.26
(三) 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 2 月底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8,421,150.80 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介绍
1、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持有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56705009958),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康成大街5655
号豪迈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恭运,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专用
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石油天然气处理设备、压缩机及成套设备、化工设备、水处理与环保设
2
备及各配套零部件,并提供相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核
电设备零部件、轨道交通设施零部件、石油钻采设备零部件;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
服务;网络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5月28日,持有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785200009015),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花园街西首,法定代表人为刘伟,注
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管道天然气,(有效期限以《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燃
气器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豪迈气门嘴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4月2日,持有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785673188044W),住所地高密市豪迈路2069号,法定代表人张恭运,注册
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气门嘴、气门芯、橡胶制品,加工制造与气门嘴和气门
芯产品相关的机械设备;本企业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制造 1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61.5032%的股权,为豪迈制造实际控制人。豪迈制造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规定,豪迈制造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佳燃气53.5%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61.5032%的股权,为豪佳燃气实际控制人。豪佳燃气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佳燃气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气门嘴35%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61.5032%的股权,是豪迈气门嘴的法定代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气门嘴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豪迈制造、豪佳燃气与豪迈气门嘴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
3
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豪迈制造总资产为 96,511.88 万元,净资产为 29,157.23 万元,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207.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豪佳燃气总资产为 6,948.66 万元,净资产为 1,663.6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1.8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豪迈气门嘴总资产为 3,698.87 万元,净资产为 1,206.82 万元,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5.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
1、向关联方转卖工业用电,用电价格参照山东省电网统一销售电价;向关联方采购天然
气,参照政府指导统一定价;向关联方委托加工导环、焊接件等,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
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定价。厂房租赁费参
照市场价格制定。
2、其他日常交易
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
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乙方)与豪迈制造、豪佳燃气、豪
迈气门嘴(甲方)分别签署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本协议自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交易标的:铸件、工业用电、焊接件、导环等、天然气、厂房租赁
3、 交易价格:向关联方转卖工业用电,用电价格参照山东省电网统一销售电价执行;向
4
关联方采购天然气,参照政府指导统一定价;向关联方委托加工导环、焊接件等,在有市场可
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协商方式定价。
厂房租赁费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的交易价格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
乙方向甲方销售交易价格在向独立第三方市场询价的区间内由本协议双方协商确定;乙方部分
铸件产品参与甲方向其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铸件价格作为乙方销售给甲方的销售价;乙
方向甲方购买产品的交易价格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
4、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6 年预计发生的销售铸件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
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
大化;向关联方采购工业用天然气,能够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应轮胎模
具业务部分客户的定制需要,公司需提供符合压力容器制造标准要求的导环等部件,公司委托
具有资质的关联方豪迈制造进行加工,有利于顺利提供符合客户特殊要求的产品,保证模具生
产、交付的正常实现。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
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
5
易协议,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
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
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生产的正常进行,为模具业务的顺利接单、交付提供保障。因此,监事
会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豪迈制造签署的《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5、公司与豪佳燃气签署的《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6、公司与豪迈气门嘴签署的《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