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传铸 肖金明 王新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