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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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5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

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吕淑琴、王建华、沈长寿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吕淑琴、王建华为独立董事,吕淑琴担任委员会主任。三

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吕淑琴女士,2000年9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

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计师。

2、王建华女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

院作物遗传育种与种子系教授,从事玉米高质高效种子生产技术以及

种子质量活力评价和种子精选加工技术研究。

3、沈长寿,浙江杭州人,高级会计师,党员。1978 年 7 月进入

杭州万向节总厂,历任万向节总厂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万向集团

公司总会计师、万向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向集团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5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

厦B座2001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

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沈长寿董事及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刘钧、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

二、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结论

三、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

四、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

五、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问题所做的声明

(二)2015年4月9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4

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同意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

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

议;

2、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5、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

度审计机构;

6、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转让所持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终止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的长期利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

司管理者持股并放弃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7.22%股权优先购买权》

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万向三农将持有的北京德农

7.22%股权转让鲁永明先生,可以进一步优化北京德农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激励和稳定北京德农

经营管理者,使其更加关注北京德农的长远发展,减少短期行为,促

进北京德农持续健康发展。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增资后,有利于北京德农种业提

高信用度,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追

加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追加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在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追加现金

分红。

(六)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

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

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

2014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

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2014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4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政

策运用等事项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

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

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资产减值问题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得到很好地执行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5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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