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西 昌 电 力 股份 有 限 公 司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八 届 二 次 董 事 会 有 关 事 项 的独 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 上市公 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四川西 昌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四川西 昌
电力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 ,作 为西昌电
“ ”
力股份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的 独立董事 ,现 对公
司八届 二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 意见如下 :
一 、关于公 司 ⒛15年 度利润分配的独 立意见
公 司⒛ 15年 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 公 司⒛ 15年 末 总股本
364,567,500股 为基准 ,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 现金红利人
民币0.30元 (含 税 ),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37,025.00元 。
⒛15年 度 不送股 ,也 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我们 认为 :公 司的利润分 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 司所属行
业特点、公 司 目前经营状况 、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 因
素 ,在 积极维护 了中小股东利 益的同时,也 有利于公 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符 合 《公 司法》和 《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同意本项议案 。
二 、关于预计 ⒛ 16年 度 日常关联 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对本项议案进行 了事前调查 、审核 ,同 意提交公 司
八届 二次董事会审议 。
经审议 ,我 们认为 :⒛ 16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司正 常
的 电力采购及销售各环节的有机 组成部分 ,是 保 证公 司开展
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 ,电 力采 购和销售的价
格 ,均 是按照国家相关 电力购销价格政策执行 ,交 易内容具
体 、连续 ,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不 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 意本项议案 。
三、关于 ⒛ 15年 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 司 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 ,各 项 内控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执 行有效 ,保 证
了公 司经营管理 的正 常进行 。
我们认 为 :公 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了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报 告真实 、准确 、全面地反映 公 司内控运行 的实际情
况 ,同 意 《公 司 ⒛15年 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 司 ⒛15年 度资产核销和资产报废处置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 为 :本 次资产核销和资产报废处置符合 《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资产实 际情况 ,公 允地反映 了公
司的资产状况 ,有 助于提供更加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J息 ,不 存
在损害公 司及 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同 意本次资产核销和资
产报废处置 。
2016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