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编号:2016--00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1 年,在此
期限内,如有贷款余额则存放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开立账户内。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人董事管大源董事长、陈贵樟董事、沈
长寿董事、丁兴贤董事、刘志刚董事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项
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上进行的,符合本公司的
整体利益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补充公司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万
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
币,贷款期限 1 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分期分批申请贷款,如有贷款余额则存放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内。
因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冠球控制的
关联单位,故本次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框架图如下:
1
鲁冠球
80% 95%
万向集团公司 万向三农集团公司
51.53% 48.76
%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66.08% 9.58%
17.83% 96.12 %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6.50%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大源董事长、陈贵樟董事、沈长寿董
事、丁兴贤董事、刘志刚董事回避表决,会议最终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全部投了同意票,
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五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了 3000 万元人民币,且已超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生兴路 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
2
主营业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
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
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历史沿革:万向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 2002 年 8 月
22 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浙江省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依法
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为 1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持有 79300 万股,股权占比为 66.08%;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1400 万股,股权占比为 17.83%;万向三农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1500 万股,股权占比为 9.58%;北京德农种业有限
公司持有 7800 万股,股权占比为 6.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
银监委制定的《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下,存贷款相关金融服
务的定价需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规定,并在此范围内遵循市场公允价
格,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目的:享受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功能,为公司的
经营发展服务。
2、影响: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上进行的,
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贷
款额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贷款余额存放在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通过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
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
的服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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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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