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会议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6-005《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478,474.12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655,409,382.71 元,扣减 2015 年
分配的 2014 年度现金股利 64,681,933.2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1,147,847.41 元 ,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691,058,076.22 元。
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酒类市场持续低迷,行业竞争异
常激烈,公司经营压力不断增大,公司品牌和黄酒文化推广以及技术改造升级都
需要资金投入,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综合考虑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将加大对“古越龙山”和“女儿红”品牌和黄酒文化推广力
度,完善和拓宽经营模式,需要相应的经营性资金投入,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全国
销售网络布局,加大黄酒市场拓展力度,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加快黄酒
酿造装备和工艺流程的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益,技术改造升级也需要资金投
入。留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和发展,主要用于市场拓展、品牌推广和
技改项目投入,并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对 2015 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以及未来
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以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稳健发展,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度
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
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6-004《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建
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总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场风
险能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
提下,使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使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事项。
同时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如涉及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
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5、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
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
会对 2013-2015 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及 2015 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公
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