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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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

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

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年度报告“第四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倚鹏先生、贾国柱先生(已离任)、白玉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孙成文先生提交的《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1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

体经营情况正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4,442,980.04 元,较上年度增长 24.79%;

利润总额 60,883,935.48 元,较上年度增长 5.44%;净利润 57,220,413.46 元,

较上年度增长 6.53%。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

经营成果,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公司制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715,363.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8 股,转增股本总额为

132,806,035 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

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所发表意见或出具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公司 201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

任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公司按月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为 36000 元/年(税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

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所发表意见或出具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1 号),核准公司向李建民发行 3,561,034 股股

份,向孟丽平发行 2,769,69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6,330,727 股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待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

公司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事项,将据此把《公

司章程》第三条中注册号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完

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关于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广泛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成文先生、

李卫东先生、张召辉先生、张明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以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史兴松女士、毕秀静女士、周海莹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倚鹏先生、白玉波先生将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正

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以累积投票制的

选举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

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成文,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孙成文先生 1989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06 年 1 月--2010

年 3 月,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孙成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80,0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2、李卫东,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李卫东先生 1991 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2005 年 12 月--2010 年 3 月,任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系统运

营服务部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07,104 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张召辉,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张召辉先生 1995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专业。2006 年 1 月--2010 年

3 月,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召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8,692 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张明哲,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张明哲先生 1997 年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工业外贸专业。2009 年 1 月--2010

年 3 月,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明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8,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兴松,女,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史兴松女士 2006 年毕业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2006 年 11 月--今,任对外经

济贸易大学商务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公告日,史兴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毕秀静,女,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秀静女士 2004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13 年 3 月--今,任江

山控股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农银能投基金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毕秀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周海莹,女,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周海莹女士 2010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专业。2014 年 4 月--2016 年 1 月,

任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预算总监督;2016 年 2 月--今,任北京恒荣汇彬保

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周海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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