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 2015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5 28
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现金分
分配总额
红总额为 23,715,363.5 元(含税),转增股本总额为 132,806,035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提示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情况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354,442,980.0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79%;实现营业利润55,242,597.06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20,413.46元,比去
年同期增长6.53%。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236,515,028.84元,期末现金
余额302,099,492.16元,资本公积余额1,003,276,159.39元。
公司2015年度拟以截止2016年3月1日公司总股本47,430,72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3,715,36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转增
股本总额为132,806,035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15年12月
31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
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
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1)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首发限售
股份解禁,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总数
1 高慷 2,337,104 2,337,104 2,337,104
2 张明哲 1,848,000 369,600 369,600
3 杨志炯 1,757,448 351,490 351,490
合计 5,942,552 3,058,194 3,058,194
(2)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新增上市股份总数 锁定月份(月) 占公司总股本(%)
1 李建民 3,561,034 36 7.51
2 孟丽平 2,769,693 12 5.84
合计 6,330,727 -- 13.35
2、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后 6 个月,(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未来 1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但不排除 1 个月后有减持所持股份的计划;(2)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但不排除 3 个月后有减
持所持股份的计划;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述人员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或十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
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80,236,762 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
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例摊薄(未考虑股权激励行权导致股本增加
的影响)。
2、本分配方案披露日前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
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
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谨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