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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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丰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浩丰创源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5]17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8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96,743,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9,909,726.00 元后,净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 266,833,274.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01530001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566,686.3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67,574,315.75 元(含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元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307,728.0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轴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未发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7,574,315.75 元,具体

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账户类别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29059500003924969 9,898,948.62 活期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29059500003925355 3,350,350.94 活期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20,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19,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11,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20000019943500003406071 4,015,845.98 活期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19943500003211372 126,490.17 活期

平安银行北京万柳支

11014727325005 182,680.04 活期

合计 67,574,315.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浩丰创源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韩 鹏

____________

杨淑敏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浩丰创源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683.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5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56.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

承诺投

是否已变

资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和超募 承诺投资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投 总额 态日期 化

变更)

承诺投

- - - - - - - - - -

资项目

1、营销

信息化 2016 年 12 月

否 6,773.77 6,773.77 4,744.31 4,744.31 70.04% - 否 否

系统升 31 日

级项目

2、研发 2016 年 12 月

否 1,811.00 1,811.00 1,490.55 1,490.55 82.31% - 否 否

中心建 31 日

设项目

3、补充

流动资 否 18,100.00 18,100.00 13,821.81 13,821.81 76.36% — — — 否

承诺投

资项目 - 26,684.77 26,684.77 20,056.67 20,056.67 - - - -

小计

超募资

- - - - - - - - - -

金投向

超募资

金投向 - - - - - - - - - -

小计

合计 - 26,684.77 26,684.77 20,056.67 20,056.6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未发生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9,399,949.39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5]01530004 号《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额度外,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他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及活期存款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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