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1530016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1530016 号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1

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清双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5]17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8.8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96,743,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9,909,726.00 元

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6,833,274.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

第 015300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5 年度

使用金额 200,566,686.3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合计 67,574,315.75 元(含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元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 1,307,728.0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翠微路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未发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

3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账户类别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29059500003924969 9,898,948.62 活期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29059500003925355 3,350,350.94 活期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20,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19,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275 天保本保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不适用 11,000,000.00

证收益型理财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20000019943500003406071 4,015,845.98 活期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19943500003211372 126,490.17 活期

平安银行北京万柳支

11014727325005 182,680.04 活期

合计 67,574,315.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83.33 20,05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056.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营销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否 6,773.77 6,773.77 4,744.31 4,744.31 70.0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811.00 1,811.00 1,490.55 1,490.55 82.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100.00 18,100.00 13,821.81 13,821.81 76.36%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684.77 26,684.77 20,056.67 20,056.6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684.77 26,684.77 20,056.67 20,056.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未发生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9,399,949.39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01530004 号《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额度外,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他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及活期存款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浩丰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