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2015年度独立董事(倚鹏)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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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倚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15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聘请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方面》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评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评估相关事项》再次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半年度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公司新

任财务总监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交易方案、与

交易有关的评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了担保,浩丰鼎鑫、科融万维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

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

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提名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保证2015年度真实、准确、及

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

责,同时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

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倚鹏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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