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2016年度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仙居热电有限公司预
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台药业有限
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的有
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交易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购销业务,交易定价
程序合法、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
独立性造成影响。
2、上述交易事项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
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签名:
傅鼎生 赵苏靖 傅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