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 A 公告编号:2016-1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裕丰公司信托贷款项目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4 月 27 日,2013 年 8 月 13 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裕丰公司信托贷款有关情况的公告》(2013-21)和关于裕丰公司信
托贷款项目相关问题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2013-29),现就裕丰公
司信托贷款项目处置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裕丰公司信托贷款项目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简称“裕丰公司”)未能按期偿
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
采取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并提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7 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于 2013 年 8 月 9 日完成了对裕丰公
司等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
二、裕丰公司信托贷款项目处置的进展情况
近日,我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查封的部分抵押资
产作出《执行裁定书》([2013]西执证字第 00022-6 号),将被执行
人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32 号
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4 处房产共作价 8,997.5 万元,交付我公司抵偿
借款。我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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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
响
公司将根据市场等情况,适时通过出售、出租或合作运营等方式,
运作该部分资产以尽可能获取最大收益。最终要根据整个项目抵质押
物处置结果,评估整体项目的财务影响。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准
确影响暂时无法判断。
五、备查文件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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