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3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7: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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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 其他相关事宜。

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

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

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两次,分别在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前召开。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

会委员提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

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应为独立董事)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

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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