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圣阳股份编制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圣阳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
行自查,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
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
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经自查,圣阳股份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圣阳股份的三会会议资料、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各项
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审阅了圣阳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通过上述方式的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圣阳股份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
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
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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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王雪莲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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