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16-0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
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加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
次会议的董事 9 人,汪为民董事委托姚洁青董事代为投票。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
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
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独
立董事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年报摘要》及《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
发表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的《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关于公司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环境报告》。
《2015 年度环境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2016 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为 23,105,679.51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272,436,404.26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231,515.82 元。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1,637,780.47 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
利润为 224,085,866.50 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