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 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八次,列席股东大会三次,均为亲自
出席,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
认为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两次,对公司股权激励及董监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委员
会对候选人的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要求。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文件名称 发表意见的事项 公告时间 备注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 予对象名单、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2015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1 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计划部分已授予股权进行统一注销、关
月 1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见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
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独立董事关于年报及 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2015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2
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可及独立意见、关于合肥子公司研发基 月 27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地抵押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 2015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3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
的独立意见 月 24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2015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
4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月 3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的 2015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
5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月 3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独立意见
6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5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项的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合肥子公司申请 月 12 日 第十七次会议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 2015 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
的公告》(深证上〔2012〕462号)的有关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5年度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
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2015年度审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
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
除此之外,独立董事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
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任期内,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以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郑飞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