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凡谷”或“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有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情况,与关联方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购买固
定资产配件,与关联方武汉正维电子有限公司有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房屋租赁等事项发生,与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湖北惠风房
地产有限公司有房屋租赁事项发生。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武汉凡谷已经向本人提
交了关于前述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武汉
凡谷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武汉凡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
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黄本雄、张敦力、李光胜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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