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陈启杰)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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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启杰

本人作为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 2015 年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5 年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应当参加 4 次,实际参加 4 次,并对

4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2015 年公司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的

“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选举公司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的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为 14 天,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5 年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工作前,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

年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

安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

要求审计机构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新要

求,并就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对审计中的关键事项和独立

性要求进行重申,以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2015 年度

履职情况如下:

(1) 提名委员会

2015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讨论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

(2) 战略委员会

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参与讨论和制定“公

司 2015-2017 年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以及“信息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等文件。

(3) 薪酬委员会

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薪酬委员会举行的 1 次会议,在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1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以及《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月工资标准的议案》。

五、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陈启杰:电子邮箱 ajchen@mail.shufe.edu.cn。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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