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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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52,963,507.1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6,356,595.64 元 。 母 公 司 2015 年 净 利 润 提 取 10% 法 定 公 积 金

2,635,659.56 元后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9,403,878.60 元,

减去 2015 年已实施的 2014 年度分配股利 3,831,153.92 元及计提的任

1

意盈余公积 17,786,490.29 元,2015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507,170.47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60%计提任意盈余公

积,并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7 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7,463,091.9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38 万元。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16 万元。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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