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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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之一: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年度,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共召

开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

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济活

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1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

4.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深业地产香港资产处置的议案》及《关于2014

年度副总经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勤勉尽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

次,听取董事会会议议题19项,股东大会议题9项,对董事会召

开、表决内容及程序的合规、合法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证了公

司治理机制良好运行。

(三)持续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的合法合

规性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业务过

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遵循情况、股东大会决议的

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持续性监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

范。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审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维护

公司利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

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核实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5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

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3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公司能够按照

监管规范、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资产收购及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及处置情况。

(七)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

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滥用职权、泄露内幕信息,出现内幕交易等违规事项的发生,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

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八)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形。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

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

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

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

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4

本报告获得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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