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 银鸽 编号:临 2016—01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2014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已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银鸽投资”变更为“*ST
银鸽”。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2,045.57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2,023.84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77.64 万元。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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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
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
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
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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