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0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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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召

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5 年 1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审阅书面

意见的议案。

2、2015 年 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事项沟通的议案。

3、201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关于审议聘请 2015 年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单位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5 年度年报审计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年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召

开审计沟通见面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认为该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份报表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

计。同时还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和审计计划等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见面沟通,

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并要求其

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201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认

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

计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情况。

2、其他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计划、2015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向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担

保等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

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6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

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于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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