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各子
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决定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 调整后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20-40 年
机械设备(含运输设备) 5-15 年 5-25 年
二、董事会关于折旧年限调整的说明
公司近年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维修投入,定期对生产线
进行全面的点检和定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延
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目前,公司 30%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
在继续使用,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长于调整前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为使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年限一致,公司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含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进
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15 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减少,
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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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
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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