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
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蜡化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资金需要,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
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本担保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31 日
2、注册资本:1,821,308,000 元
3、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
4、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水煤浆加工;进出口业务
5、法定代表人:王大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18,190 万元,净资产 186,863
万元,营业收入 656,722 万元,营业利润-10,966 万元,净利润-2,794 万元。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为保证蜡化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对其与金融
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如下(具体数额以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额度为
准):
1、向建设银行和平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2、向盛京银行景星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3、向农业银行铁西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4、向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5、向浦发银行泰山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6、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7、向邮储银行沈阳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8、向朝阳银行沈阳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具
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交所《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发展主业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资产
优良,具备偿债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额
274,000 万元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
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额度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