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中直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
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我们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鲍卉芳,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南岭民
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
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杰,历任哈飞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
理,总经理助理、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1999 年退休,返
聘任中振会计师咨询公司总经理,2006 年离职,任哈飞股份
独立董事。
吴坚,历任中国民航上海航空器审定中心副主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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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审定处处长、党委常委、副局长、
总工程师。现已退休。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2015 年,在我们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6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会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 名 议次 数 出席次数 次 数 次 数
鲍卉芳 6 1 5 0 0
王玉杰 6 1 4 1 0
吴 坚 3 1 2 0 0
我们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
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
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1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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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核,出具了独立董事审阅意见函及独立意见函,
定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检查,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
正、公开。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除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为形成长效机制,公司章程中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
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并且通过内外
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情况,我
们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提名程序、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提名程序、经
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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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我们作为独
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提名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审计费用标准和工作量的情
况与安永华明协商2015年度审计费用。
(五)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以2014年12月31日总
股本589,476,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82,526,740.24元,该次现金
分红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 4 次定期报告和 29 项临时公告的
披露,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
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续推
进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
围、程序、具体内容。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出具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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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认
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结和建议
作为中直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充分发挥了在公司经营
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董事会就经
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前
瞻性的思考。2016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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