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成都卫
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下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力上: 曹德骏: 沈 逸: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