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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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

未达公司之前与原股东签署的《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

书》中所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来的经营发展形势并不明朗。公司此次转让乐汇

天下股权,及时处理公司不良资产,是以集中主力发展公司相关主营产业,对公

司后续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本此转让股权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将此项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苏生 孔维民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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