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2、本次交易事项董事会履行了相关讨论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
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
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签名:亢韦、陈少明、张雷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