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6-026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玻璃”)
及其子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与关联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销售产品、商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采购原材料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销售产
品、商品总金额为1,798.08万元,采购原材料总金额为3,421.87万元。
2、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销售产品、商品,采购原材料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8,000 1,798.08
产品、商品 其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10,000 3,421.87
原材料 其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南
注册资本:2,075,335,560元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经营范围:进行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节能建筑材料,硅材料、光伏组件等
可再生能源产品及精细玻璃、结构陶瓷等新型材料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制造和
销售(涉及生产许可证、环保批文的项目由各子公司另行申报);为各子公司提
供经营决策、管理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支持与岗位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协调和服
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489,600,160 15,116,808,305
净资产 7,874,310,997 8,348,561,765
营业收入 7,430,889,111 7,044,502,645
净利润 624,753,110 873,653,030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南玻集团作为金刚玻璃参股公司,持有金刚玻璃5%以上的
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四)款规定和
第10.1.6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
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与关
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
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立
性。
(一)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从业务模式看,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特种玻璃原材料
有利于公司加强存货管理,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从产品的协同效应看,南玻集团
及其子公司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特种玻璃产品;同时,从
地缘优势看,可以在产、供、销方面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
(二)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其子公司特种玻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普通浮法玻璃,为了稳定
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保障原材料供应,有必要与上游的普通浮法玻璃生产企业建
立一定的供求合作关系。
2、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作为国内玻璃建材供应商,主要销售浮法玻璃、镀
膜玻璃及其他普通的加工产品,而安防玻璃则需要对外采购,因此,南玻集团
及其子公司也有必要和特种玻璃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种玻璃产品和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普通浮法玻璃
产品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在客户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南玻集团满足于客
户玻璃建材功能的普通需求,公司满足客户对于玻璃建材功能的特殊需求。
(三) 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健全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南玻集团
及其子公司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
立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
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
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
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制度的规定,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