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星: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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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 017300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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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告 1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表 3

2、 合并利润表表 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表 6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表 7

5、 资产负债表表 9

6、 利润表表 11

7、 现金流量表表 12

8、 股东权益变动表表 13

9、 财务报表附注注 15

10、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料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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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第 01730034 号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

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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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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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中国石

油工业部内设机构——“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成立于1978年,直属石油工业部领导。

随着石油工业部的撤销,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

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隶属于中

国石油化工总公司。2005年8月改制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前,中国石

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司先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勘察院”、“中国石油化工

总公司勘察设计院”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2004年6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

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4]562号)批准了包含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在

内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该方案同意将中国

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2005年5月18日,中国石化集团《关

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建(2005)245

号)批准了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实施方案。2005年8月7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

设管理部《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人员补偿及补助额调整的说明》(中

国石化建企函[2005]277号)及中国石化集团“同意调整”的批示,批准了中国石化集团

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最终实施方案,同意以评估后的1,367.22万元国有净资产分流292

名正式职工,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置换股为1,239.84万元,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

127.38万元,分别占改制企业股份总额的90.68%和9.32%。根据经批准的改制分流实

施方案,勘察设计院在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含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所需净资产)

置换股权基础上改制组建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经河北东方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方变验字[2007]第046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注册资

本由1,367.22万元增加到1,550万元,增资182.78万元。2007年12月5日,保定新星石

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截至200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86,355.78元折为

31,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人民

币3,100.00万元,并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116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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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予以验证,在河北省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130605000003058 1/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12月,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1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00万元

增加到7,600万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500万元。2008年7月,公司迁入北京市丰台

区总部基地,更名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根据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21号文《关于

核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分别于2015

年5月6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0股,

2015年5月6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06,000.00股,共

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9元。

公司发行后无限售社会公众股为25,340,000.00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

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340,00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116791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40,000.00 元;

经营范围: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承包与

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

评价;工程咨询;技术开发。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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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

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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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

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

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

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

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

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

附注四、1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

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

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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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

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

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

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

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

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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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

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

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

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1、(2)④)

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

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

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

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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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8、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

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

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

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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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

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

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

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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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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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

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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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9、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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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

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

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

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根据应收款项的不同账龄划分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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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5 年以上 100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

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

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

(2)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

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

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

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

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

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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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

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

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

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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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

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

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

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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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

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

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

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

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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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

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

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的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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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

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年折旧率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8-40 3 2.43-12.13 8-40

机器设备 6-18 3 5.39-16.17 6-18

运输设备 6-12 3 8.08-16.17 6-12

其他设备 4-8 3 12.13-24.25 4-8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

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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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长期资产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3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

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长期资产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

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3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

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

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

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

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19、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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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

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

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0、收入

(1)建造合同收入

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确认原则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B、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

靠地计量;D、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

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

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

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

入和费用。

②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③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建造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

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按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差额计提预计损失,

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④本公司岩土工程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具体方法

A、实际完工量、预计总工作量确认的具体依据和时点

实际完工量: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所确认的工作量;

预计总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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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确认时点: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的最终签署日。

B、完工进度确认的方法

本公司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根据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所确认的

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完工进度=实际完工量/预计总工作量×100%。

C、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

a、对于当期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合

同金额作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

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

b、对于当期已完工且已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

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c、对于当期已完工尚未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

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

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总收入。

d、根据完工进度计量、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

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

累计确认的毛利

⑤岩土工程业务的结算模式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户支付合同价款的 10%至 40%作为定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工程进度款抵扣。

工程进度结算:公司一般每月或阶段工程结算时,向客户提供经监理确认的工作

量确认单,经客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按合同

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决算前,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75%

至 85%。

工程竣工决算: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第三方检验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交验合格后,

公司向客户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经客户审核、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按合同

约定支付到决算总价的 90%至 95%。

质量保证金: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后,将决算总价的 5%至 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保期满后,客户将保证金返还公司。

(2)商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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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3)提供劳务收入

①提供劳务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原则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

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第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

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②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

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按已完成并已取得客户确认的勘察业务工作量占预计总

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③本公司工程勘察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具体方法

A.一次性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完

成相关勘察业务,向客户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办理合同结算后,确认

收入。

B.分阶段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分阶

段完成的勘察业务,在完成各阶段勘察工作,公司向客户提供相关阶段勘察技术成果

资料及勘察报告,按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的勘察业务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确定为勘察业务完工百分比,根据合同总金额乘以完工百分比减去前期已确认收入确

认各阶段收入;整体勘察工作结束后,向客户提交整体勘察技术资料及勘察报告,并

与客户办理合同整体结算后,根据结算金额确认勘察业务总收入,根据业务总收入减

去以前各阶段累计已确认的收入确认为最后阶段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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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④工程勘察业务的结算模式

A.一次性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

户支付合同价款的 10%至 30%作为定金,勘察工作作业结束,公司向客户提交勘察技

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后,办理合同结算,按结算总价支付剩余款项。

B.分阶段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户支付合同价款的 10%至 30%作为定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工程进度款抵扣。

工程进度结算:根据已完成的勘察作业工作,公司一般分次向客户提交各阶段勘

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客户依据公司已提交的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确

定结算比例,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前,工程进

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75%至 85%。

工程决算:工程全部完工后,公司向客户提交整体勘察技术资料及勘察报告,与

客户办理结算手续,将竣工资料交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发包人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后,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至决算价款的 90%至 95%。

质量保证金:项目办理结算后,将决算总价的 5%至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

保期满后,客户将保证金返还公司。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

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

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

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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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

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

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

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

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

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

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

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

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

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

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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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

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

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

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3、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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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

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

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

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

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

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

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20、“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

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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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

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

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

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

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

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

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

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

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

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

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

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

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

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

4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策略。

(7)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

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

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

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

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

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

险。

(9)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

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

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

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

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

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

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

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0)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

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

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

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

4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调整。

(11)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

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

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3)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

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4)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

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

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

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

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5)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

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

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

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

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

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

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勘察业务按应税收入

4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6%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本公司岩土业务按应税营业额的3%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5%或1%计缴。

本公司报告期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减按15%的税率征收,详细见附注五、2税收优惠及批文。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2%或1%计缴。

本公司从事勘察业务的收入,原按 5%税率计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2] 71 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勘察业务收入,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

改为征收增值税,按照 6%征收增值税。

子公司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从事勘察业务的收入,原按 5%税率计缴营业

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 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勘察业务

的收入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改为征收增值税,按照 6%征收增值税。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

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为GR201511003697)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

率减按15%执行。

子公司不享受相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按25%的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其他税金及附加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缴纳。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15 年 1

月 1 日,年末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40,189.58 36,306.95

银行存款 254,138,268.73 100,836,807.33

5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7,730,910.90 9,847,232.5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7,730,910.90 9,847,232.50

(2)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7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3,750,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414,626,594.07 100.00 64,816,478.91 15.63 349,810,115.16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414,626,594.07 100.00 64,816,478.91 15.63 349,810,115.16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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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420,593,898.43 100.00 52,729,560.55 12.54 367,864,337.88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420,593,898.43 100.00 52,729,560.55 12.54 367,864,337.88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0,013,491.99 10,000,674.60 5.00

1至2年 105,748,263.73 10,574,826.37 10.00

2至3年 55,264,236.49 16,579,270.94 30.00

3至4年 47,026,990.08 23,513,495.05 50.00

4至5年 4,850,799.66 2,425,399.83 50.00

5 年以上 1,722,812.12 1,722,812.12 100.00

合 计 414,626,594.07 64,816,478.91 15.63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086,918.36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145,680,931.47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35.14%,相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21,013,095.14 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146,013.55 98.70 4,823,418.93 95.48

1至2年 55,940.00 1.07 208,062.50 4.12

2至3年 12,000.00 0.23

3 年以上 20,200.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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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 计 5,213,953.55 100.00 5,051,681.43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3,684,340.34

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70.66%。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3,302,454.63 100.00 3,381,670.96 25.42 9,920,783.67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3,302,454.63 100.00 3,381,670.96 25.42 9,920,783.67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6,023,400.97 100.00 3,125,769.73 19.51 12,897,631.24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6,023,400.97 100.00 3,125,769.73 19.51 12,897,631.2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626,872.45 331,343.63 5.00

1至2年 2,366,801.83 236,680.19 10.00

5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至3年 1,231,494.67 369,448.40 30.00

3至4年 812,339.78 406,169.89 50.00

4至5年 453,834.11 226,917.06 50.00

5 年以上 1,811,111.79 1,811,111.79 100.00

合 计 13,302,454.63 3,381,670.96 25.42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55,901.23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449,107.98 149,107.98

押金、质保金 5,679,888.80 6,442,810.30

备用金 5,687,923.44 8,144,852.72

其他 1,485,534.41 1,286,629.97

合 计 13,302,454.63 16,023,400.97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年末余额合计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984,640.00 1 年以内 7.40% 49,232.00

安全风险保 1-2 年、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790,000.00 5.94% 147,000.00

证金 2-3 年

2-3 年、

职工宿舍集 3-4 年、

保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40,410.61 4.81% 638,489.52

资款余额 4-5 年、

5 年以上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622,140.00 1 年以内 4.68% 31,107.00

1 年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

履约保证金 589,560.00 内、4-5 4.43% 173,478.00

分公司

合 计 3,626,750.61 27.26% 1,039,306.52

6、存货

(1)存货分类

年末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1,558.00 17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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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9,522,332.30 39,522,332.30

合 计 39,693,890.30 39,693,890.30

(续)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2,306.56 162,306.56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8,630,573.14 38,630,573.14

合 计 38,792,879.70 38,792,879.70

(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项 目 金 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468,990,603.45

累计已确认毛利 187,728,244.73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617,196,515.8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9,522,332.30

(3)期末工程施工前五名情况

①岩土业务

项目名称 累计施工成本 累计施工毛利 累计工程结算 期末存货

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

21,884,162.26 6,095,514.88 24,914,135.76 3,065,541.38

范项目煤储运系统

石炼化 220 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

新建烟气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桩基 946,406.54 946,406.54

工程

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硫回收装置

2,644,243.54 1,989,971.79 3,705,644.00 928,571.33

桩基工程

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碳四

732,183.77 732,183.77

萃取分离技术改造项目桩基工程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公司煤制 170

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动力 13,182,422.71 5,050,039.91 17,590,663.88 641,798.74

中心桩基工程

②勘察业务

项目名称 累计施工成本 累计施工毛利 累计工程结算 期末存货

仪征-长岭原油管线复线工程仪征

4,126,116.23 3,358,188.68 5,830,188.68 1,654,116.23

-九江线路勘察测量

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全化项目地

1,477,535.69 1,477,535.69

基处理强夯试验检测

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仪征 7,261,465.57 2,870,678.14 8,915,094.34 1,217,0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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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名称 累计施工成本 累计施工毛利 累计工程结算 期末存货

-九江线路勘察

湛江地下水封洞库工程洞库周边

1,085,794.49 1,085,794.49

地下水监测孔

广西钦州 300 万方地下 水封洞

1,020,498.19 1,020,498.19

库项目库址选址勘察

(4)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5)本公司期末无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

7、固定资产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27,702,664.50 14,890,632.59 8,948,882.25 18,385,878.92 69,928,058.26

2、本年增加金额 362,920.00 1,005,000.86 390,519.60 1,758,440.46

购置 362,920.00 1,005,000.86 390,519.60 1,758,440.46

在建工程转入

3、本年减少金额 1,571,687.76 387,595.00 375,693.94 2,334,976.70

处置或报废 1,571,687.76 387,595.00 375,693.94 2,334,976.70

4、年末余额 27,702,664.50 13,681,864.83 9,566,288.11 18,400,704.58 69,351,522.02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5,556,235.47 10,454,093.21 4,872,492.69 11,252,978.52 32,135,799.89

2、本年增加金额 898,346.76 380,916.70 892,591.81 1,641,025.38 3,812,880.65

计提 898,346.76 380,916.70 892,591.81 1,641,025.38 3,812,880.65

3、本年减少金额 1,477,173.82 280,987.82 354,758.25 2,112,919.89

处置或报废 1,477,173.82 280,987.82 354,758.25 2,112,919.89

4、年末余额 6,454,582.23 9,357,836.09 5,484,096.68 12,539,245.65 33,835,760.65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151,560.85 38,456.34 190,017.19

2、本年增加金额

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33,438.34 33,438.34

处置或报废 33,438.34 33,438.34

4、年末余额 118,122.51 38,456.34 156,578.85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21,248,082.27 4,205,906.23 4,082,191.43 5,823,002.59 35,359,182.52

2、年初账面价值 22,146,429.03 4,284,978.53 4,076,389.56 7,094,444.06 37,602,241.18

5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2,496,415.04 2,496,415.04

2、本年增加金额

购置

3、本年减少金额

处置

4、年末余额 2,496,415.04 2,496,415.04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1,772,221.05 1,772,221.05

2、本年增加金额 388,082.01 388,082.01

计提 388,082.01 388,082.01

3、本年减少金额

处置

4、年末余额 2,160,303.06 2,160,303.06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处置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336,111.98 336,111.98

2、年初账面价值 724,193.99 724,193.99

9、开发支出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余额 确认为无 转入当 年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形资产 期损益

地下水封石洞库水文地质试

2,188,875.17 2,188,875.17

验用具研究

激光扫描技术在工厂三维建

375,217.46 375,217.46

模中的应用研究

5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余额 确认为无 转入当 年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形资产 期损益

旋挖钻机在特殊地层成桩的

224,108.07 224,108.07

质量控制技术

合 计 2,788,200.70 2,788,200.70

注:①本公司自行研发的地下水封石洞库水文地质试验用具研究项目资本化开始

的时点是 2015 年 1 月 15 日;资本化具体依据是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五项条件,且已审核通过本课题的阶段成果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课题研发进度处于中期,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出申请专利,申请号为 201521087967.4。

②本公司自行研发的激光扫描技术在工厂三维建模中的应用研究项目资本化开始的时点

是 2015 年 1 月 6 日;资本化具体依据是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费用

资本化的五项条件,且已审核通过本课题的阶段成果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课题研发进度处于后期,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布的

登记号为 2016SR015039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③本公司自行研发的 旋挖钻机在特殊地层成桩的质量控制技术项目资本化开始的时点是

2015 年 1 月 6 日;资本化具体依据是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费用资

本化的五项条件,且已审核通过本课题的阶段成果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课题研发进度处于中期,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专利,申请号为 201511000771.1。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差异 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68,354,728.72 11,095,267.30 56,045,347.47 9,003,003.11

合 计 68,354,728.72 11,095,267.30 56,045,347.47 9,003,003.11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198,000.00

预付 ERP 系统软件款 99,056.60

合 计 297,056.60

1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5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65,250,461.57 92,444,424.38

1至2年 15,878,772.64 47,924,152.11

2至3年 32,650,443.64 22,653,119.28

3 年以上 8,348,624.97 1,289,698.35

合 计 122,128,302.82 164,311,394.1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广通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17,131,482.92 协商支付中

安徽工程勘察院安庆办事处 8,653,289.36 协商支付中

合 计 25,784,772.28

1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35,255,192.99 19,613,587.44

1至2年 144,000.00 853,860.00

2至3年 702,201.60 51,500.00

3 年以上 51,500.00

合 计 36,152,894.59 20,518,947.44

(2)年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项 目 金 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561,362,504.56

累计已确认毛利 217,708,242.62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811,768,505.6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32,697,758.49

1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9,863,709.63 45,304,367.27 51,019,204.18 14,148,872.7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186,210.71 5,186,210.71

合 计 19,863,709.63 50,490,577.98 56,205,414.89 14,148,872.72

(2)短期薪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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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6,118,488.30 34,878,127.06 41,373,526.92 9,623,088.44

2、职工福利费 3,425,877.36 3,361,855.96 64,021.40

3、社会保险费 63,377.21 3,001,078.14 3,001,078.14 63,377.21

其中:医疗保险费 63,377.21 2,560,626.76 2,560,626.76 63,377.21

工伤保险费 232,309.13 232,309.13

生育保险费 208,142.25 208,142.25

4、住房公积金 26,671.70 2,527,317.90 2,527,317.90 26,671.7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448,552.32 1,471,966.81 755,425.26 4,165,093.87

6、其他 206,620.10 206,620.10

合 计 19,863,709.63 45,304,367.27 51,019,204.18 14,148,872.7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901,820.39 4,901,820.39

2、失业保险费 284,390.32 284,390.32

合 计 5,186,210.71 5,186,210.71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

本公司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 20%、1%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

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15、应交税费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值税 4,784,740.46 5,407,882.82

营业税 11,298,372.59 11,574,447.58

企业所得税 4,118,205.17 7,481,488.58

个人所得税 529,750.65 111,544.49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2,463.38 985,604.45

教育费附加 570,321.59 709,600.07

合 计 22,163,853.84 26,270,567.99

16、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1,295,957.89 2,291,280.60

1至2年 519,870.16 5,820.00

6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至3年 5,820.00 89,204.38

3 年以上 10,989,306.89 15,693,218.26

合 计 12,810,954.94 18,079,523.2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改制预留费用 4,811,765.33 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高层住宅配套费 2,992,702.00 正在协商支付中

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

1,751,000.00 正在协商支付中

公司

保定市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1,403.50 正在协商支付中

合 计 10,506,870.83

17、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无限售社会

25,340,000.00 25,340,000.00 25,340,000.00

公众股股东

陈会利 8,148,684.00 8,148,684.00

赵小奇 2,115,624.00 2,115,624.00

曲维孟 1,925,000.00 1,925,000.00

胡德新 1,780,000.00 1,780,000.00

王宝成 1,264,000.00 1,264,000.00

奚进泉 1,227,200.00 1,227,200.00

李玉富 1,149,200.00 1,149,200.00

柯立泉 1,142,752.00 1,142,752.00

路忠 1,074,400.00 1,074,400.00

郝长明 1,049,800.00 1,049,800.00

郭虎峰 1,000,000.00 1,000,000.00

李晓丹 1,000,000.00 1,000,000.00

宫纪晓 1,000,000.00 1,000,000.00

郭洪杰 1,000,000.00 1,000,000.00

兰岩龙 1,000,000.00 1,000,000.00

李凤梧 1,000,000.00 1,000,000.00

杨斌 1,000,000.00 1,000,000.00

胡秀艳 1,000,000.00 1,000,000.00

侯光斓 979,200.00 979,200.00

6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刘云波 972,000.00 972,000.00

武竹艳 852,800.00 852,800.00

张洪智 800,000.00 800,000.00

郭达 800,000.00 800,000.00

周楠昕 800,000.00 800,000.00

肖杰 800,000.00 800,000.00

朱文久 777,600.00 777,600.00

张洪涛 770,000.00 770,000.00

贾宏程 764,000.00 764,000.00

胡贵卿 749,600.00 749,600.00

汤炳深 740,000.00 740,000.00

方岩松 679,200.00 679,200.00

马惠民 629,600.00 629,600.00

王立新 604,800.00 604,800.00

吴占峰 600,000.00 600,000.00

王群辉 589,600.00 589,600.00

惠广珍 579,200.00 579,200.00

张志斌 574,400.00 574,400.00

王殿广 560,000.00 560,000.00

辛京良 548,000.00 548,000.00

尹新立 534,400.00 534,400.00

林东升 525,600.00 525,600.00

王守臣 516,000.00 516,000.00

李尚武 500,000.00 500,000.00

范晓程 500,000.00 500,000.00

张忠良 468,800.00 468,800.00

季惠彬 460,000.00 460,000.00

齐景波 448,000.00 448,000.00

邢建勋 434,400.00 434,400.00

张书岭 432,000.00 432,000.00

宋矿银 420,000.00 420,000.00

刘士勇 405,600.00 405,600.00

杜朝阳 405,600.00 405,600.00

朱君武 404,800.00 404,800.00

6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李建兵 400,000.00 400,000.00

吴涛 399,200.00 399,200.00

李建民 376,800.00 376,800.00

王晓升 367,200.00 367,200.00

陆清江 362,800.00 362,800.00

柳节清 359,200.00 359,200.00

谢林 353,600.00 353,600.00

宋雪松 349,600.00 349,600.00

赵云同 337,600.00 337,600.00

刘建新 332,800.00 332,800.00

魏文强 331,200.00 331,200.00

李继云 323,200.00 323,200.00

石毅 318,400.00 318,400.00

王新立 313,600.00 313,600.00

董金城 304,400.00 304,400.00

原永新 300,800.00 300,800.00

赵书平 300,000.00 300,000.00

吕景权 297,600.00 297,600.00

童太保 297,600.00 297,600.00

杨卫国 295,200.00 295,200.00

王宝洪 280,000.00 280,000.00

许燕 280,000.00 280,000.00

黄利成 275,200.00 275,200.00

刘艳军 261,600.00 261,600.00

张建慧 260,000.00 260,000.00

安宁阳 256,000.00 256,000.00

张建国 252,000.00 252,000.00

柯有华 244,000.00 244,000.00

崔立军 242,400.00 242,400.00

张国良 240,000.00 240,000.00

辛方亮 234,400.00 234,400.00

田武民 234,400.00 234,400.00

石文霞 234,400.00 234,400.00

沈其峰 234,400.00 234,400.00

6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李向东 230,000.00 230,000.00

石岩 223,200.00 223,200.00

刘子鹏 222,400.00 222,400.00

高志勇 215,200.00 215,200.00

孙炜 209,600.00 209,600.00

杨永祥 207,200.00 207,200.00

龚新民 202,400.00 202,400.00

王永杰 200,800.00 200,800.00

袁雪峰 200,800.00 200,800.00

苏继存 200,000.00 200,000.00

武凤娟 200,000.00 200,000.00

陈国庆 200,000.00 200,000.00

李立军 198,400.00 198,400.00

陆志星 198,000.00 198,000.00

贾赟 196,000.00 196,000.00

王瑞芹 194,400.00 194,400.00

王更卫 194,400.00 194,400.00

余平 194,400.00 194,400.00

李树峰 191,200.00 191,200.00

王少广 191,200.00 191,200.00

陈保华 186,400.00 186,400.00

吴新峰 180,800.00 180,800.00

张永达 180,000.00 180,000.00

刘素玲 180,000.00 180,000.00

张伟 180,000.00 180,000.00

孙宝 178,400.00 178,400.00

张杏乾 176,800.00 176,800.00

刘昌炜 176,800.00 176,800.00

王进保 174,400.00 174,400.00

许双营 174,400.00 174,400.00

薛子康 174,400.00 174,400.00

李伟民 173,600.00 173,600.00

赵云辉 172,000.00 172,000.00

杨振江 170,000.00 170,000.00

6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吴国义 167,200.00 167,200.00

杨江月 167,200.00 167,200.00

陈辉 160,800.00 160,800.00

姚凌志 160,800.00 160,800.00

毕金云 156,000.00 156,000.00

杨霞 156,000.00 156,000.00

马凯 156,000.00 156,000.00

韩云和 154,400.00 154,400.00

万锡昌 154,400.00 154,400.00

李新生 154,400.00 154,400.00

高建华 154,400.00 154,400.00

韩霞 154,400.00 154,400.00

崔保军 154,400.00 154,400.00

杨麦良 152,800.00 152,800.00

常青 150,400.00 150,400.00

王儒武 145,600.00 145,600.00

徐军 143,200.00 143,200.00

黄翠珍 143,200.00 143,200.00

解玉峰 141,600.00 141,600.00

李家宁 140,800.00 140,800.00

李金良 140,800.00 140,800.00

刘敬文 140,000.00 140,000.00

胡庆 136,000.00 136,000.00

冯志龙 136,000.00 136,000.00

温松基 136,000.00 136,000.00

孟庆和 134,400.00 134,400.00

任智峰 134,400.00 134,400.00

曹宏涛 133,600.00 133,600.00

田良 131,200.00 131,200.00

安国坚 130,400.00 130,400.00

孙大斌 130,400.00 130,400.00

耿韶君 127,200.00 127,200.00

韩延辉 126,400.00 126,400.00

邢海军 126,400.00 126,400.00

6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王淑芹 122,400.00 122,400.00

王伟强 122,400.00 122,400.00

刘根荣 121,600.00 121,600.00

杨长明 121,600.00 121,600.00

张国栋 120,800.00 120,800.00

牛宝艳 120,800.00 120,800.00

孙秀丽 120,800.00 120,800.00

耿凯鹏 120,584.00 120,584.00

靳振仕 120,000.00 120,000.00

郭辉 120,000.00 120,000.00

王洋 120,000.00 120,000.00

肖锦斌 118,972.00 118,972.00

张丽忠 116,800.00 116,800.00

肖良 116,800.00 116,800.00

王继平 112,000.00 112,000.00

李吉升 112,000.00 112,000.00

师玉民 112,000.00 112,000.00

姚中华 107,200.00 107,200.00

栗志波 106,400.00 106,400.00

杜小红 106,400.00 106,400.00

魏哲 102,400.00 102,400.00

王燚 102,000.00 102,000.00

薛明 100,000.00 100,000.00

刘世超 100,000.00 100,000.00

杨波 97,600.00 97,600.00

王莉 95,592.00 95,592.00

李冬梅 93,392.00 93,392.00

田建房 87,200.00 87,200.00

王明樵 86,400.00 86,400.00

马英武 82,000.00 82,000.00

蔺小亮 80,000.00 80,000.00

梅芳 80,000.00 80,000.00

史玉东 77,600.00 77,600.00

蒋光明 67,200.00 67,200.00

6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年末余额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他

徐红新 63,200.00 63,200.00

李广献 58,000.00 58,000.00

张卫东 57,600.00 57,600.00

合计 76,000,000.00 25,340,000.00 25,340,000.00 101,340,000.00

18、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资本溢价 2,148,418.28 144,456,600.00 6,326,833.90 140,278,184.38

合 计 2,148,418.28 144,456,600.00 6,326,833.90 140,278,184.38

19、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8,451,689.98 1,596,146.76 30,047,836.74

合 计 28,451,689.98 1,596,146.76 30,047,836.74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

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

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20、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本 年 上 年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227,012,064.63 204,124,020.97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227,012,064.63 204,124,020.97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537,613.09 37,504,227.2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96,146.76 3,216,183.62

应付普通股股利 7,600,500.00 11,400,0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37,353,030.96 227,012,064.63

2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6,647,189.48 182,557,899.05 469,359,196.92 342,425,395.03

其他业务 1,510,000.00 1,500,000.00 1,510,000.00 1,500,000.00

合 计 278,157,189.48 184,057,899.05 470,869,196.92 343,925,395.03

6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4,542,415.09 9,220,633.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2,502.95 1,010,129.23

教育费附加 404,231.45 761,801.71

其他 71,759.12 130,560.53

合 计 5,580,908.61 11,123,124.99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23、销售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36,468.00 2,470,583.67

差旅交通费 1,238,454.75 1,247,680.49

业务招待费 1,558,207.05 1,636,020.66

办公费用 639,177.65 875,468.91

市场部驻外办公费 208,653.63 263,477.92

招投标费 409,582.88 46,953.61

其他 227,978.93 193,969.11

合 计 6,218,522.89 6,734,154.37

24、管理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技术开发费 18,188,099.38 13,291,449.44

职工薪酬 20,044,360.39 18,574,374.48

办公及物业管理费 1,613,370.42 1,597,995.61

固定资产折旧费 1,920,768.92 1,887,337.43

差旅交通费 1,391,150.77 1,446,567.82

安全生产费 47,474.00 400,148.11

业务招待费 849,904.47 740,060.11

房屋租赁费 1,063,400.00 1,290,000.00

中介服务费 728,037.14 1,246,599.06

其他 1,995,529.41 1,513,563.79

合 计 47,842,094.90 41,988,095.85

25、财务费用

6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240,099.20 499,368.96

其他 81,815.41 37,434.48

合 计 -1,158,283.79 -461,934.48

26、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12,342,819.59 22,962,279.6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90,017.19

合 计 12,342,819.59 23,152,296.82

27、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9,315.07

合 计 229,315.07

28、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27,836.26 248.90 527,836.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27,836.26 248.90 527,836.26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明细表) 43,600.00 21,000.00 43,600.00

其他 71,481.34 328,940.20 71,481.34

合 计 642,917.60 350,189.10 642,917.60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与收

补助项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益相关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拨付中介服务支持资金 15,000.00 与收益相关

丰台科技技术委员会拨付奖励 18,000.00 6,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5,6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43,600.00 21,000.00

29、营业外支出

6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7,314.73 29,363.00 107,314.7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7,314.73 29,363.00 107,314.73

其他 48.91

合 计 107,314.73 29,411.91 107,314.73

3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6,363,482.20 11,251,625.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92,264.19 -3,797,696.57

合 计 4,271,218.01 7,453,929.3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利润总额 23,808,831.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571,324.6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36,432.3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5,969.2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14,260.04

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06,768.28

所得税费用 4,271,218.01

3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241,299.20 499,368.96

保证金、押金 6,651,440.00 2,651,200.00

政府补助 43,600.00 21,000.00

代收代付款 2,199,855.76 2,055,451.00

合 计 10,136,194.96 5,227,019.96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金融机构手续费 80,826.41 37,434.48

差旅费 2,629,605.52 2,694,248.31

办公费 1,870,853.81 1,880,452.29

7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业务招待费 2,408,111.52 2,376,080.77

物业管理费 823,938.61 856,490.15

安全生产费 47,474.00 400,148.11

财产保险费 227,411.94 208,403.25

咨询费 650,993.18 727,719.70

服务机构费用 60,471.70 375,471.70

研发费 13,441,225.83 5,364,471.39

维修费 377,003.90 557,136.61

保证金及其他(含保函保证金) 6,214,910.00 5,177,162.30

代收代付款项 1,884,670.21 1,445,115.03

房租 2,563,400.00 2,790,000.00

其他经营管理费用 1,117,557.32 444,530.24

合 计 34,398,453.95 25,334,864.33

3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9,537,613.09 37,504,227.2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342,819.59 23,152,296.8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3,789,411.77 4,000,434.30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88,082.01 467,522.8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20,521.53 29,114.10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9,31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92,264.19 -3,797,696.5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01,010.60 48,883,836.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088,674.82 -131,274,680.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8,535,482.78 -14,032,730.65

7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677.82 -35,296,990.9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0,873,114.28 149,181,919.5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305,344.03 -48,308,805.22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现金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库存现金 36,299.58 36,306.9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4,142,158.73 100,836,807.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

和现金等价物

3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资产的情况。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2014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

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 2014 年 9 月 4 日成立全资

子公司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该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7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新星实华工 工程管理服务、技

北京市 北京市 100% 新设立

程检测有限公司 术开发

保定实华工程测 工程基桩测试业 同一控制下企业

保定市 保定市 100%

试有限公司 务 合并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本公司无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详见附注八。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陈会利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5、关联方交易情况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年度报酬区间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总额 [180 万元] [252 万元]

其中:(各金额区间人数)

20 万元以上 5 8

15~20 万元 3

10~15 万元

10 万元以下 3 3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十、股份支付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股份支付事项。

7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52,113,455.57 100.00 56,847,344.44 16.14 295,266,111.13

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352,113,455.57 100.00 56,847,344.44 16.14 295,266,111.13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7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60,588,354.13 100.00 47,258,195.69 13.11 313,330,158.44

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360,588,354.13 100.00 47,258,195.69 13.11 313,330,158.4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0,979,128.53 8,548,956.43 5.00

1至2年 85,629,996.72 8,562,999.67 10.00

2至3年 43,417,944.41 13,025,383.32 30.00

3至4年 45,913,962.13 22,956,981.07 50.00

4至5年 4,838,799.66 2,419,399.83 50.00

5 年以上 1,333,624.12 1,333,624.12 100.00

合 计 352,113,455.57 56,847,344.44 16.14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589,148.75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43,711,690.47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40.81%,相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28,409,672.45 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18,697,121.12 100.00 3,435,871.63 18.38 15,261,249.49

7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8,697,121.12 100.00 3,435,871.63 18.38 15,261,249.49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25,565,265.11 100.00 3,336,245.38 13.05 22,229,019.73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5,565,265.11 100.00 3,336,245.38 13.05 22,229,019.7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2,894,627.11 644,731.36 5.00

1至2年 2,049,104.86 204,910.49 10.00

2至3年 980,103.47 294,031.04 30.00

3至4年 608,339.78 304,169.89 50.00

4至5年 353,834.11 176,917.06 50.00

5 年以上 1,811,111.79 1,811,111.79 100.00

合 计 18,697,121.12 3,435,871.63 18.38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9,626.25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7,712,030.55 13,072,410.72

押金、质保金 4,891,026.80 5,117,613.76

7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备用金 4,608,529.36 6,233,899.64

其他 1,485,534.41 1,141,340.99

合 计 18,697,121.12 25,565,265.11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

款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年末余额

例(%)

保定实华 工程测试有限公

往来款 7,110,834.57 1 年以内 38.03 355,541.73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984,640.00 1 年以内 5.27 49,232.00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

安全风险保证金 790,000.00 1-3 年 4.22 147,000.00

职工宿舍集资款

保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40,410.61 2-5 年 3.43 638,489.52

余额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

投标保证金 622,140.00 1 年以内 3.33 31,107.00

合 计 10,148,025.18 54.28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对子公司投资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合 计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2)对子公司投资

本年 本年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增加 减少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保定实华工程测

4,039,585.21 4,039,585.21

试有限公司

北京新星实华工

10,000,000.00 10,000,000.00

程检测有限公司

合 计 14,039,585.21 14,039,585.21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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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2,468,226.28 161,785,604.92 427,619,418.26 315,975,801.39

其他业务 2,460,000.00 2,450,000.00 2,460,000.00 2,450,000.00

合 计 244,928,226.28 164,235,604.92 430,079,418.26 318,425,801.39

5、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9,315.07

合 计 229,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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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五、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20,521.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43,600.00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481.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535,602.87

所得税影响额 71,587.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464,0 15.34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9% 0.215 0.21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9% 0.210 0.21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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