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星: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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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文件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

务, 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对 2015 年董事会、经营层面等工作的总体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

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

经营。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

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

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15 年 6 月 9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2、2015 年 8 月 25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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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15 年 10 月 29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

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

案等提出建议, 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三、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运作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经理 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未出现异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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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报告》。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资产置换抵押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

照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16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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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

范、合法。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治理水准。二是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

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三是为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

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

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为了防范企业风险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

度,定期向公司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

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建议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

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第四,重点关注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

实施检查。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

作。对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

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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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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