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64,536.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28,839.08
元,减去 2014 年度实施现金分红 7,600,50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7,012,064.63 元,合并报表 2015 年度可分配利润 236,747,261.89 元;母公司
报表口径下,实现净利润 15,288,390.8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28,839.08
元,减去 2014 年度实施现金分红 7,600,50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7,640,509.37 元,母公司 2015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203,799,561.10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承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1,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546,900.0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